“在電池一致性管理技術取得關鍵突破、動力電池性能監測與評價體系健全前,原則上不得新建大型動力電池梯次利用儲能項目”——國家能源局近日發布的《新型儲能項目管理規范(暫行)(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范》)中的這一表述引發行業熱議。
近年來,電化學儲能發展迅速,利用退役動力電池不僅可以提高電池全生命周期價值,而且具備環保屬性,是此前政策鼓勵的應用形式。如今為何風向突變,叫停其發展?
儲能安全事故余波未了
“4·16事故后,加強安全監管勢在必行。政策釋放出不再鼓勵動力電池梯次利用儲能項目的信號,下一步,我們可能就不去做了。”一位不愿具名的企業人士向記者坦言,不少儲能項目是為了示范而硬配梯次利用電池,甚至出現過爭搶退役電池的情況。電池從車輛退役下來,要經過電芯評估、拆掉、重組、焊接再利用的過程,“流程繁瑣,與新電池相比,梯次利用電池并沒有經濟性。”
上述企業人士提及的“4·16”事故,是指今年4月發生在北京豐臺區國軒福威斯儲能電站的火災爆炸事故,2名消防員在滅火救援中犧牲。該電站為光儲充一體化項目,包括25MWh磷酸鐵鋰電池儲能設備。電化學儲能的安全問題由此被推上風口浪尖。
近幾年,美國、韓國均發生過多起電化學儲能安全事故。即使是采用新電池,起火問題也是頻頻發生,退役動力電池是否適用于大規模儲能項目還存在爭議。動力電池與儲能是兩個不同領域,對電芯一致性、循環次數等要求不盡相同,且不同廠商的電池在結構、規格和參數上存在較大差異,相關評估監測技術仍是行業難題。
“目前退役的電池多為5年前生產的,其技術水平較差,也沒有任何基于回收的電池設計和追蹤設備。”在彭博新能源財經儲能行業分析師李岱昕看來,現階段退役電池規模小且分散,不具備梯次利用條件。
對電化學儲能影響有限
近年來,電化學儲能是新型儲能(不包括抽水蓄能)中增速最快的技術。2020年,國內電化學儲能新增投運規模達1559.6MW,首次突破GW大關,同比增長145%,主要應用在新能源發電側,占比近40%。目前,已有二十余省市提出可再生能源配置儲能的要求。
叫停新建大型動力電池梯次利用儲能項目,會否給快速發展的電化學儲能按下“暫停鍵”?
億緯動力營銷中心總經理陳翔表示,目前大型儲能項目中真正利用梯次電池的項目很少,更多的是為了技術驗證和探索性的示范項目,并未成為行業主流。
上述企業人士同樣坦言,市場上電化學儲能項目還是以新電池為主,叫停新建大型動力電池梯次利用儲能項目,并不會對電化學儲能整體發展產生太大影響。
今年4月21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發布的《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2025年,新型儲能裝機規模將達30GW以上,較當前3.3GW的累計裝機量,增長空間巨大。
在中關村儲能產業技術聯盟理事長陳海生看來,電化學儲能將呈現高速發展態勢,其背后的挑戰在于安全和標準。安全是儲能規模化應用首要前提,標準體系建設則直接影響產業健康發展。同時,電化學儲成本還有待進一步降低,并要進一步探索構建合理的價格機制。
此外,陳海生指出,《電化學儲能設計規范》國家標準中將1MW或1MWh以下的項目劃為小型電化學儲能電站,30MW或30MWh以上的項目劃為大型電化學儲能電站。此次《規范》中提到的“大型”梯次利用儲能項目是否按此標準劃分,還有待相關部門進一步明確。
業內人士建議3年后考慮重啟
值得注意的是,《規范》為叫停大型梯次利用儲能項目設置了前提條件,即對電池一致性、性能監測與評價體系提出要求。《規范》還提出,已建成投運項目應定期評估電池性能,加強監測、強化監管。在李岱昕看來,“政策并沒有框死,只是各種條件具備的時候再予以考慮。”
此次叫停行為,或對新能源汽車產業影響更為明顯。中汽研數據顯示,2020年我國退役動力電池達25GWh,預計2025年進一步提升至116GWh。數量如此龐大的退役電池若得不到妥善解決,不僅會影響產業閉環,也會帶來環境問題,造成資源浪費。
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是近年來行業發展的熱點。動力電池從車輛上退役下來還有80%左右的剩余容量,具有很高的再利用價值,可梯次應用于儲能、鐵塔基站、低速電動車、太陽能路燈領域,或拆解回收鈷鋰鎳等金屬材料。
“政策并沒有叫停電池梯次利用。小型儲能項目,在一些特定場景,梯次利用電池仍有生命力。”上述企業人士表示,隨著動力電池技術進步和管理水平的提升,未來3至5年,建議相關部門從資源充分利用角度結合技術發展情況,再判斷是否重啟大型梯次利用儲能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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