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北京市發改委對外介紹,根據最新發布的綠色技術創新支持政策2.0版,北京市明確碳達峰碳中和領域中的風電、氫能、新能源汽車、低功耗半導體和通信、光伏、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近零能耗建筑、資源循環利用、低碳家居等9個重點發展的綠色技術創新方向。對于備受關注的塑料污染治理,北京也將加強塑料領域科技研發,加大可降解塑料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支持相關創新成果落地轉化,加大塑料污染治理技術產品推廣力度。
全文如下: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進一步完善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好國家科技支撐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部署,深入實施綠色北京戰略,強化綠色技術創新對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愿景的支撐,我們制定了《北京市關于進一步完善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若干措施》,現予以印發,請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代章)
2021年9月27日
北京市關于進一步完善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若干措施
為落實《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深入實施綠色北京戰略,強化綠色技術創新對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愿景的支撐,在《北京市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實施方案》(京發改〔2020〕789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基礎上,現就進一步完善本市綠色技術創新體系提出如下措施。
一、進一步擴展綠色技術創新重點領域和優勢環節。為強化科技創新對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愿景的驅動,在《實施方案》明確的8個重點領域和優勢環節基礎上,將碳達峰碳中和、塑料污染防治、防止食品浪費列入本市綠色技術創新重點領域。其中,碳達峰碳中和圍繞風電、氫能、新能源汽車、低功耗半導體和通信、光伏、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S)、近零能耗建筑、資源循環利用、低碳家居等9個重點發展方向,加強支持核心技術攻關、系統集成、成果轉化、示范推廣、規模化應用、標準制定和知識產權布局等。(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知識產權局等)
二、建立創新型綠色技術目錄清單機制。通過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專家推薦等方式開展以節能減碳、碳中和為重點,兼顧其他領域的綠色技術,征集遴選發展潛力大、技術水平領先、推廣價值高的先進技術,適時發布并動態調整北京市創新型綠色技術推薦目錄(以下簡稱“推薦目錄”)。已納入國家綠色技術推廣目錄的本市技術自動納入本市“推薦目錄”。將“推薦目錄”作為政策支持的依據,強化技術供需對接服務,對符合條件的示范應用項目建設、效果評價等給予資金支持,加大推廣力度。(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
三、試點建設和開放一批創新型綠色技術應用場景。圍繞11個綠色技術創新重點領域,通過部門、各區、行業協會推薦及公開征集等方式,開展綠色技術創新成果應用需求和場景供給征集,建立應用場景需求清單,為綠色技術創新主體營造良好示范應用環境。(責任單位:市綠色技術創新體系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等)
四、強化技術應用效果第三方檢測評價支持。為客觀驗證、準確評價創新型綠色技術實際應用效果,避免技術供需雙方自行評價產生誤差,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對技術使用效果進行跟蹤檢測評價,并對檢測評價費用給予資金支持,檢測評價周期為該技術產品的一個使用周期(非全生命周期)。第三方檢測評價主要針對采用“推薦目錄”內、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尚未取得在京市場業績的創新型綠色技術,包括前三臺(套)或批(次)成套設備產品、基礎材料、系統等。(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
五、支持創新型綠色技術示范應用項目建設。采用“推薦目錄”內技術,在京應用的前三臺(套)示范項目,從市級節能減排專項資金中給予實施單位資金補助。原則上,補助標準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單個項目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已享受其他市級政府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再支持。(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六、推動綠色技術首臺(套)示范應用。鼓勵符合條件的創新型綠色技術示范項目積極申報國家和本市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對納入“推薦目錄”的,符合條件的創新型綠色技術優先推薦進入本市首臺(套)示范應用評選程序。(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
七、完善綠色金融支持。建設完善北京市綠色技術創新融資綜合服務平臺,引導銀行等金融機構設立創新型綠色技術示范應用項目貸款綠色通道。探索推出“京綠通”等支持綠色項目、綠色企業發展的貨幣政策工具,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創新型綠色技術企業發行綠色債券。研究探索吸引社會資本建立本市綠色技術創新投資基金。鼓勵保險機構結合綠色技術應用場景,有針對性地創新綠色技術首臺(套)險種。(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北京證監局、市發展改革委)
八、積極支持創新型綠色技術相關標準轉化。積極支持納入“推薦目錄”的技術轉化為相關標準,對符合條件,被發布為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國家標準、國際標準的分別給予標準起草單位一次性不超過30萬元的財政資金獎勵支持。(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
九、建立創新型綠色技術重點企業服務工作機制。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技術創新企業申報國家及本市工程研究中心、研發創新平臺認定并享受相關支持政策。支持行業協會定期開展創新型綠色技術重點企業走訪、調研、服務,了解企業需求,促進相關政策落實到位。聚焦本市碳中和產業發展重點及技術創新趨勢,深化本市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評價研究。加強綠色技術研發創新和示范項目跟蹤調研,組織專業交流培訓。加強財政補助資金項目全過程監管,不斷提高財政資金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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