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中國庭審公開網公示一件海辰儲能和全球動力電池龍頭寧德時代的競業限制糾紛案。庭審過程顯示海辰儲能創始人吳祖鈺違反競業協議,并挖角寧德時代人才。
根據庭審公示,吳祖鈺違反競業限制協議。2023年9月,仲裁委裁決吳祖鈺向寧德時代支付100萬元違約金。吳祖鈺認可仲裁委裁決內容, 9月23日,通過其妻子(林秀華,海辰儲能前法定代表人)向寧德時代支付了100萬元的違約金,附言為“寧勞人仲案(2023)191號裁決書違約金”。
11月29日,澎湃新聞記者從寧德時代方面確認了以上事實。
中國庭審公開網公開的這件糾紛案中,當事人為張敏,也是海辰儲能員工。2021年底從寧德時代離職后,加入廈門稀土材料研究所,從事電化學儲能與器件相關研究。2020年6月,廈門稀土材料研究所與海辰儲能正式簽約,為海辰儲能提供引才、育才、研發等服務。
公開庭審錄像顯示,張敏曾多次佩戴海辰儲能工牌進出海辰儲能廠區。根據寧德時代提供的證據,張敏在廈門稀土材料研究所期間,實際上服務于海辰儲能,違反競業限制義務。
據了解,張敏離職前已是寧德時代資深電芯系統工程師,主要負責功率產品線規劃及開發、產品開發及量產維護等職責,掌握寧德時代高功率產品開發、設計等核心技術信息。除張敏外,吳祖鈺還涉嫌利用在寧德時代積累的工作經驗及人脈關系,刻意規避競業限制協議,大量挖角了其他寧德時代的高科技人才。
今年以來,海辰儲能的業績在行業中扶搖直上,爭議和謠言也隨之而來。就在國慶節前夕,網上還一度傳出公司“產品質量”及“退貨”的消息,公司隨后也給予了堅決辟謠,但樹大招風是不爭的事實。
公開資料顯示,2019年12月27日,海辰儲能在福建廈門成立,主營業務是儲能電池制造和儲能技術服務等,從成立之初海辰儲能就成為福建省和廈門市雙重點建設項目,入選廈門市“三高”、市重點工業企業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成立僅僅四年,根據權威機構InfoLink Consulting最新統計數據,2023年全球前三季度儲能電芯總出貨TOP5企業,分別為寧德時代、比亞迪、億緯鋰能、瑞浦蘭鈞與廈門海辰,出貨規模皆在8GWh以上。
今年7月3日,海辰儲能上市輔導備案獲受理。
成立至今,海辰儲能已經完成了6輪融資。今年7月5日,海辰儲能宣布正式完成C輪融資,融資總額超45億元。國壽股權和金融街資本共同領投,本輪融資后,公司估值接近300億元。去年10月,海辰儲能完成超20億元的B輪融資。
今年以來,海辰儲能還在三個月的時間里與興業銀行、廈門農行、中國銀行、廈門建行、廈門銀行、中國工商銀行等多家銀行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收獲了累計不超過580億元的授信額度支持。
海辰儲能的當紅背后,關于公司創始人兼董事長吳祖鈺的神秘背景也眾說紛紜。
據介紹,2015年6月,吳祖鈺作為第一專利發明人為寧德時代申請了鋰離子電池極片的鋰粉處理系統。2018年2月13日,吳祖鈺又作為第一發明人申報了集流體、極片、電池及集流體制作方法。有數據顯示,2012年7月至2018年11月期間,吳祖鈺在寧德時代作為第一發明人申請了多項專利,共有專利署名67項,涉及儲能領域的集流體、極片及電池等。
在2014年,吳祖鈺被寧德市評為市級引進人才;2018年還曾作為技術骨干成為寧德時代授予期權的195名中層管理人員之一。
2019年,吳祖鈺從寧德時代離職,中間不過一年多時間后獨立創業。不僅如此,離職創業時,吳祖鈺至少帶走了4名寧德時代的核心技術人員。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公開的裁定判決還提及了“(吳祖鈺)通過其妻子(林秀華,海辰儲能前法定代表人)向寧德時代支付了100萬元的違約金。”
據了解,海辰儲能發展核心創始人有三位,分別是:吳祖鈺、王鵬程和林秀華。公司注冊時,林秀華任執行董事,王鵬程任總經理。林秀華此前也多次被媒體提及,并被稱為“一位神秘的廈門阿姨”。據天眼查,林秀華目前任職企業有四家,曾任職企業有16家。
海辰儲能現有股東50名,2021年5月16日,林秀華從海辰儲能股東中退出,同日,新增股東吳祖鈺。公司控股股東為廈門海辰科技,持股比例36.047%,林秀華擔任該公司的監事。此前沒有消息顯示,吳祖鈺與林秀華是夫妻關系。
根據業內人士介紹,寧德時代要求離職員工簽署競業限制協定,按照職級的不同,競業限制期限為12個月—24個月不等,同時在離職后,向其發放競業限制補償金。
一位資深從業律師對澎湃新聞記者表示,“競業限制協定的簽署,是很重要的保護知識產權的措施之一。”不過,對于該做法目前國內法律中沒有明確的依據,主要依據法理。
對于此次判決裁定結果,另有業內人士看來,隨著市場的擴容,中國儲能產業競爭日趨激烈,未來還要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為不斷加大研發投入、持續創新的企業提供更多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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