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2月27日發布消息稱,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的《關于加強電網調峰儲能和智能化調度能力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提出,鼓勵新能源企業通過自建、共建和租賃等方式靈活配置新型儲能,結合系統需求合理確定儲能配置規模,提升新能源消納利用水平、容量支撐能力和涉網安全性能。此外,在推動新型儲能技術多元化協調發展方面,還要“著力攻克長時儲能技術,解決新能源大規模并網帶來的日以上時間尺度的系統調節需求”。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隨著風電、光伏發電等新能源裝機規模持續擴大,新能源出力波動性日益增強,對電力系統調節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目前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尚難以完全適應新能源發展需要,導致電力運行高峰時段頂峰能力不足與低谷時段消納問題并存,成為影響電力供需平衡、制約新能源高效利用的突出問題。
為此,《指導意見》提出,到2027年,電力系統調節能力顯著提升,抽水蓄能電站投運規模達到8000萬千瓦以上,需求側響應能力達到最大負荷的5%以上,保障新型儲能市場化發展的政策體系基本建成,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的智能化調度體系逐步形成,支撐全國新能源發電量占比達到20%以上、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保障電力供需平衡和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從具體內容來看,《指導意見》統籌源、網、荷、儲各側調節資源,重點部署了四方面任務。
一是加強調峰能力建設。著力提升支撐性電源調峰能力,統籌提升可再生能源調峰能力,大力提升電網優化配置可再生能源能力,挖掘需求側資源調峰潛力。
二是推進儲能能力建設。做好抽水蓄能電站規劃建設,推進電源側新型儲能建設,優化電力輸、配環節新型儲能發展規模和布局,發展用戶側新型儲能,推動新型儲能技術多元化協調發展。
三是推動智能化調度能力建設。推進新型電力調度支持系統建設,提升大電網跨省跨區協調調度能力,健全新型配電網調度運行機制,探索多能源品種和源網荷儲協同調度機制。
四是強化市場機制和政策支持保障。積極推動各類調節資源參與電力市場,建立健全促進調節資源發展的價格機制,健全完善管理體系。
此外,《指導意見》提出健全完善工作機制、統籌制定實施方案、加強實施方案評估和落實、壓實地方和企業責任四方面工作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將完善電力系統調峰能力考核制度,統籌推進全國電網調峰、儲能和智能化調度能力建設,組織相關機構對各地及電網企業的實施方案開展評估,持續完善相關政策和標準體系等。
來源:證券日報 作者:杜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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