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能行業爆炸性的消息又出來了,未來可能有一半的工商業儲能要被拆除。
近期,浙江省溫州市的工商業儲能電站正在經歷一場嚴格的消防安全整改,對于那些逾期未提交或檢測不合格的用戶側儲能項目,官方已經毫不留情的撤銷了他們的驗收合格評定。
在這一系列緊迫的整改措施中,至關重要的一步是必須提交由第三方認證機構出具的合格消防檢測報告,這不僅是對安全的一種保障,更是對規范的嚴格要求。
回顧2023年12月27號由溫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聯合發布的溫州市電化學儲能項目建設管理流程指導意見,標志著全國首個地級市詳盡的儲能項目管理指南的誕生。這是繼浙江省用戶側電化儲能技術指導意見之后又一里程碑。該指導意見詳盡的梳理了電化學儲能項目從起步到收尾的每一個環節,涵蓋項目備案、建設、消防備案、抽查、并網驗收以及運營監管等關鍵階段。特別是在第10條明確要求項目單位必須依托具備合適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嚴格的質量檢測和監督。然而,當前的第三方消防檢測仍舊處于一種標準不明確,缺乏示范案例的模糊狀態。
面對通知的整改的要求,一些儲能場站或許需要在現有的設施中加裝隔離帶、防火墻、煙霧和溫度報警器以及應急照明設備,這對于早期設計的站房式的儲能來說無疑是一種挑戰。
這些基于安全的整改雖出于好意,卻不可避免的推高了項目的非技術成本,壓縮了投資回報,特別是對那些已經運營的項目,投資者只能無奈的接受額外的財務負擔。在最糟糕的情況下,如果儲能站點無法為新增的消防設施騰出必要空間,他們甚至可能面臨被迫拆除的悲劇。
關于進一步做好電化學儲能項目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發改局、住建局,海經區經發局、資規住建局,溫州灣新區經發局、建設局,各縣(市、區)供電公司: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電化學側儲能項目建設管理,促進電化學儲能項目安全、有序、健康發展,支撐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備案
電化學儲能電站項目實行屬地備案管理,其中電源側、電網側電化學儲能項目需納入省級發展規劃或項目計劃后再執行備案流程。
電化學儲能項目備案內容應包括:項目單位基本情況(區分電源側儲能、電網側儲能及用戶側儲能),項目名稱、建設地點、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含技術路線、應用場景、主要功能、技術標準、環保安全等)、項目總投資額,項目符合產業政策聲明等。并附以下材料:項目單位不得自行變更項目備案文件的主要事項,若項目法人發生變化,項目建設地點、規模、內容發生重大變更,或者放棄項目建設的,項目單位應及時告知項目備案機關,并更新相關信息.擅自變更項目備案文件重要事項的,項目備案文件自動失效。
(一)項目實施方案;
(二)項目用地等場址使用證明;
(三)項目單位自有資金和融資證明;
(四)根據有關規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項目建設
(一)電化學儲能項目完成備案后,項目單位應抓緊落實各項建設條件,嚴格按照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開展電站設計、建設、安裝、竣工驗收。
(二)對于新建、擴建或改建的功率為500kW且容量為500kWh及以上的電化學儲能電站,應按照《電化學儲能電站設計規范》(GB51048-2014)開展設計,按圖施工。承擔項目設計、施工和監理的單位應具有國家規定的相應資質。
(三)對需同步建設100kV以上輸變電工程的電化學儲能項目,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規定,應對輸變電工程建設開展輻射環評,并對環評開辟審批綠色通道,其余建設項目無需開展環評批復。
(四)項目單位要嚴格落實安全主體責任,按照《電化學儲能電站安全規程》(GB/T42288-2022)要求,全面加強設備把關、到貨抽檢、施工管理、施工驗收等各項管理措施。
三、項目驗收及并網
(一)消防驗收
電化學儲能電站按照容量規模可分為小型、中型和大型。功率為30MW且容量為30MWh及以上為大型電化學儲能電站,實行消防驗收制度;功率為500kW~30MW或容量為500kWh~30MWh之間的,為中小型電化學儲能電站,實行消防備案抽查制度。
消防備案抽查流程為:五方建設主體竣工驗收合格后5日內,由項目單位向住建部門申報備案,備案時應提供以下材料:消防驗收備案表、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含消防查驗報告)、涉及消防的竣工圖紙。住建部門對材料齊全的,出具備案憑證,開展抽查,對于抽中的,應于15個工作日內完成檢查,檢查結果應通知項目單位。對于檢查不合格的,應停止使用,并組織整改,整改完成后向住建部門申請復查。
(二)并網驗收
消防驗收(消防備案抽查)、環評批復(若有)通過后,項目單位須委托具備檢測資質的機構開展并網檢測,并網檢測通過后,向供電部門提出并網申請,按要求提交報驗資料,供電部門并網驗收合格后,儲能電站項目可依規進行投產。用戶側儲能在售電價格機制出臺前,所儲電能應全部在用戶內部配電網平衡消納,不得向電網“倒送電”。
四、市本級補貼申領
企業用戶側儲能項目建成投產后,項目單位依據《關于做好<溫州市制造業千企節能改造行動方案(2021-2023)>企業分布式光伏和企業用戶側儲能相關補貼事項的通知》(溫發改能源[2022]48號)要求進行補貼申報,項目應納入市級分布式光伏數字化管理平臺(未接入平臺項目將無法享受補貼)統一管理,參與補貼金額計算的放電量數據以平臺數據為準。
五、附則
本通知中電源側儲能是指裝設在電源廠站內,并與常規電廠、風電場、光伏電站等電源直接連接的儲能設施;電網側儲能是指在專用站址建設,直接接入公用電網的儲能設施;用戶側儲能是指在用戶內部場地建設,直接接入用戶內部配電設施的儲能設施,所儲電能用于用戶內部消納。《用戶側新型儲能項目建設流程》(溫發改能源〔2022〕92號)中與本通知不符之處按本通知實施。實施期間如遇國家、省級規定調整,以國家、省級規定為準。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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