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云南富民抽水蓄能電站EPC總承包合同及監理服務合同簽約儀式在成都舉行,標志著項目進入全面開工建設階段。富民項目作為國家“十四五”重點實施項目及云南省首個核準、開工建設的抽水蓄能電站項目,其建設實施對集團抽水蓄能業務發展有重要戰略意義。
電建水電開發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吳旭良出席簽約儀式并講話,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賴真明主持儀式并見證簽約。電建昆明院黨委書記、董事長黃海濤,水電十四局黨委書記、董事長王曙平,水電六局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裴利民,電建北京院總經理楊曉輝,電建水電開發公司副總經理劉運華、范貴華、羅武出席儀式并見證簽約。
簽約儀式上,吳旭良對合同簽約落地表示熱烈祝賀,感謝各與會單位對電建水電開發公司長期以來的信任與支持,并對富民項目高質量建設管理提出要求:一是有關各方提高政治站位,團結一心、精誠合作,統籌落實剛性制度考核和嚴格履約評價,為項目落地實施創造良好生態環境;二是富民公司提升管理能力,做“強管理、強協調、強溝通”的強力業主,做“敢作敢為、善作善成”的有為業主;三是監理單位縝密謀劃、嚴格把關,嚴格規范工程建設參與各方的建設行為,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四是EPC總承包單位率先籌劃、精心組織、科學施工、攻堅克難,按照工期節約、安全可控、質量優良、投資節約、綠色環保、文明施工、先進智能的原則,為打造電建集團抽蓄項目投資及EPC建設示范工程再創佳績;五是參建各方共同促進項目建設和地方經濟建設協調發展,切實做到“建設一個工程,造福一方百姓”,以富民項目高質量推進向新中國成立75周年獻禮。
富民抽蓄項目EPC總承包單位由電建昆明院、水電六局、水電十四局聯營體組成。EPC總承包項目監理服務單位由電建北京院、北京院咨詢公司聯營體組成。項目位于云南省富民縣,電站總裝機140萬千瓦,總投資92.66億元,工程總工期為68個月。(彭添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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