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堅持把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作為能源發展的戰略支撐,加快推動能源科技進步,根據《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臺管理辦法》(國能發科技〔2020〕49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國家能源局關于組織開展“十四五”第一批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臺認定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十四五”第一批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臺評定工作的補充通知》相關要求,我局組織完成了“十四五”第一批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臺(以下簡稱創新平臺)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根據有關單位申請,經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按“掛帥出征”和“賽馬爭先”兩種方式評審并通過局內復核,我局擬按“掛帥出征”方式設立“國家能源非能動核能共性技術研發中心”等6個創新平臺(具體名單見附件,“賽馬爭先”結果另行通知)。
二、為加強對創新平臺建設過程的監督、評價,請各創新平臺推薦單位按照《管理辦法》要求,積極參與指導創新平臺的建設運行和管理考核,支持創新平臺推進技術研發、成果轉化和工程示范等工作,并組織創新平臺牽頭單位定期向我局報送研發成果快報(7月底前報送上半年,第二年1月底前報送前一年度)。
三、請各創新平臺牽頭單位夯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內部規章制度,聚焦研發方向,組織推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裝備研制和工程示范,加快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支撐引領行業技術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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