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新型電力系統是新型能源體系的重要組成和實現“雙碳”目標的關鍵載體。當前,全球各國都非常關注應對氣候變化和推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在這種嚴峻復雜的形勢下,能源轉型中安全供應、經濟高效、綠色低碳的“不可能三角”不斷凸顯,新能源與傳統能源的平衡發展顯得愈加重要。實現新能源與傳統能源的平衡發展,是助力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的重要抓手,對構建新型能源體系和實現“雙碳”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政策引領
2021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傳統能源逐步退出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礎上,要立足以煤為主的基本國情,抓好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增加新能源消納能力,推動煤炭和新能源優化組合。以此次會議精神為導向,國家層面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涉及新能源與傳統能源平衡發展的實施路徑或規劃目標政策文件,如《關于促進新時代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十四五”現代能源體系規劃》《關于推進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發展的指導意見》等。上述政策對于新能源與傳統能源的平衡發展起到引領作用,旨在提升電力系統的保障能力、能源清潔利用水平和電力系統運行效率,進而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
現實需求
據國家能源數據統計,2012年至2022年,我國光伏、風電等新能源裝機占比從5.7%大幅上漲到29.6%,發電量占比從2.2%上升到10.9%;傳統能源裝機容量下降至52.0%,發電量占比維持在70%左右的高位。同時,由于當前電力行業低碳轉型也面臨供應安全、成本效益和環境容量的制約,電力總體供需面臨不平衡或緊平衡狀態。
在新型電力系統建設下,電源結構將由可控連續出力的煤電、氣電等傳統能源裝機占主導,逐漸向強不確定性、弱可控出力的新能源發電裝機占主導轉變。但以風光為代表的新能源存在波動、隨機、間歇的特性,會對電力系統的可靠性穩定性造成沖擊,調節運行成本等系統成本也將顯著增加。因此,在新能源未能穩定發揮作用的形勢下,需要發揮傳統能源基礎性作用并實現電力的經濟高效,但煤電等的高比例使用將無法保障電力綠色清潔目標。為此,電力如何在“安全-經濟-綠色”不同目標間權衡的難題亟待加快破解。
可行路徑
一是構建多元互補的綜合能源供應體系。多能互補綜合能源供應體系以智能化能源生產、能源儲存、能源供應、能源消費和智慧化能源管理與服務為主線,向終端用戶提供綜合能源一體化解決方案,追求橫向“電、熱、冷、氣、水”等多品種能源協同供應。在現實中,面向用戶電、熱、冷、氣等多種用能需求,可通過燃氣冷熱電三聯供,利用大型綜合能源基地風能、太陽能、水能、煤炭、天然氣等資源組合優勢,推進風、光、水、火儲多能互補系統建設運行,解決棄風、棄光、棄水等問題,進而實現多能協同供應和能源綜合梯級利用。
二是推動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建設。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是助力實現新能源與傳統能源平衡發展的重要舉措。因此,應在明晰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分階段建設路徑和關鍵任務的基礎上,完善跨省跨區和省內市場的銜接機制,推動打破省間交易壁壘,促進多層次電力市場協同運行。做好全國統一電力市場發展規劃研究,統一市場基礎規則制度,完善市場監管機制,持續對省內市場交易、跨省區交易、電網公平開放等開展監管,及時制止和糾正擾亂市場秩序行為。同時,研究組建全國電力交易中心,穩步推進區域電力市場建設。
三是加強各類型儲能建設。一方面,有序發展抽水蓄能。抽水蓄能具有調峰、調相、儲能等多種功能,是新型電力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抽水蓄能需要在科學規劃的基礎上發展建設,并依據電站擬定服務區域內的系統“三結構”(電源結構、負荷結構、供需結構)和“一資源”(站址資源條件)的實際情況,開展系統性論證和整體性謀劃。另一方面,積極推進新型儲能建設,充分發揮電化學儲能、壓縮空氣儲能、飛輪儲能、氫儲能、熱(冷)儲能等各類新型儲能的優勢,結合電源側、電網側、用戶側應用場景構建儲能多元融合發展模式。
四是提高煤炭的清潔高效利用水平。煤炭是我國的基礎能源,它在一次能源消費中占有較大比重,也為我國的能源安全提供了基本保障。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立足我國能源資源稟賦,堅持先立后破,有計劃分步驟實施碳達峰行動”“深入推進能源革命,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因此,應健全完善煤炭行業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推動煤炭采選高質量發展。積極推廣先進燃煤發電技術,大力發展高參數、大容量、低排放的清潔高效先進節能技術。優化提升現有煤電機組潛力,逐步有序淘汰煤電落后產能,加大力度規范管理和整治燃煤自備電廠,積極推動煤電節能降碳改造、靈活性改造、供熱改造“三改聯動”。
五是建立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的市場機制。建立科學合理的市場機制,是促進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實現新能源與傳統能源平衡發展的關鍵手段。可根據電力市場的不同電力價值進行劃分,例如電能量價值、容量價值、靈活性價值、綠色價值等,對應完善電力中長期交易機制、容量補償機制、輔助服務市場機制、綠色電力交易機制等四類市場電價機制,實現多層次互補,以適應新型電力體系變化。同時,分階段推動跨省跨區輸電價格由單一制電量電價逐步向“容量電價+電量電價”兩部制電價過渡,降低跨省跨區交易的價格壁壘,推動電力資源大范圍靈活配置。
(作者單位:浙江財經大學中國政府監管與公共政策研究院、浙江財經大學經濟學院)
來源:經濟參考報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