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已經明確提出兩個階段碳減排奮斗目標。在能源需求與環境保護出現發展矛盾的情況下,尋求對傳統能源消費模式的突破就成為關注的焦點和發力的重點。”全國人大代表、九洲集團董事長李寅日前在接受上海證券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過去6年里,圍繞制造業發展、能源轉型等議題,李寅提交了數十份建議,其中清潔能源供暖等建議已被有關部委采納。今年全國兩會,他再次帶著對能源產業的關切,準備了包括加快微電網建設政策實施、加強發展生物質能產業以應對CBAM(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等在內的4份建議。
加快微電網建設政策實施
“微電網是以節能減排為契機,應運而生的一種新的能源供應與消費模式。”李寅介紹,微電網是由分布式電源、用電負荷、儲能設施、配電設施、系統監控和保護裝置等組成的小型發配用電系統,可實現分布式能源的就地消化、就地平衡,減少電力損耗,節省輸電費用以及減少對土地和空間資源的占用,同時也可以和大電網進行能量交換、互為輔助,推動能源結構轉型。
使用場景上,微電網是解決邊遠地區、海島等地“用電難”問題的有效途徑,其同樣也適用于城市。隨著城市電動汽車的快速普及,充電樁越來越多,微電網完全可以解決傳統電網存在的痛點,以實現多元化接入與個性化需求。
“建議出臺相應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快微電網的大規模建設推廣。”李寅表示,國家能源局關于推進新能源微電網示范項目建設的指導意見雖然在2015年7月就已發布,但各地落實進度緩慢,時至今日,微電網在我國仍然沒有得到大規模應用。
李寅認為,應盡快配套微電網相關政策體系,推進建設示范項目,建立兼容微電網發電的市場化交易平臺,完善相關技術條件,制定交易規則,并與電網運行、電費收繳、電費結算相銜接,使微電網能夠真正落地。
李寅建議,由相關主管部門研究制定微電網與大電網產生電量互換后的電量交易實施細則,探索建立服務補償機制,鼓勵微電網作為獨立輔助服務提供者參與新型電力系統輔助服務交易。同時,相關主管部門應研究微電網與大電網連接后新型備用容量定價機制。由微電網運營主體根據微電網自平衡情況自主申報備用容量,統一繳納相應的備用容量費用,從而掃清容量備用費、過網費等障礙。
發展生物質能產業應對“碳關稅”
歐盟自2005年開展碳排放交易后,就開始討論針對“碳關稅”立法。據CBAM,歐盟將對從境外進口的特定產品額外征收碳邊境調節費用,被稱為“碳關稅”,產品覆蓋范圍包括電力、鋼鐵、鋁業、水泥、化工、氫等六大行業。
“CBAM一旦實施,對于我國的鋼鐵、鋁加工等高碳排放行業將產生潛在影響。”李寅表示,為了降低出口產品的含碳量,中國出口企業必須采取創新研發、技術改進和工藝改善等措施。這些支出無法通過碳市場來體現,這是來自企業自身投入的“隱性碳價”,將增加中國企業對歐盟的出口成本,降低中國出口產品在歐盟市場上的競爭力。
李寅提出,企業可采取提高生物質能能源使用占比的方法,降低“碳關稅”。他介紹,目前我國生物質能以電力利用為主,能源化為輔。若能切實提高生物質能非電利用的規模,同時加強綠色能源認證,可大大提升我國在國際綠色能源領域的話語權。
政策建議方面,李寅提出:一是提高生物質能在終端消費的占比,進一步提升生物質能在各產業總能源消費中的比例。加強對生物質熱能、生物天然氣、生物甲醇、生物柴油、生物航煤等多種生物質能源的政策性鼓勵。二是支持生物質能綠色認證體系建設,加強與國際體系對接。三是鼓勵行業建立統一的生物質能能源在線監測系統。由行業主管部門或協會統一建設數據大平臺系統,建設國家生物質能源數據庫,形成以點帶面、以縣帶區的生物質能資源優勢中心;逐步建立生物質能源交易市場,以市場引導前端項目建設,逐步提高我國生物質能利用總量。
來源:上海證券報 作者:林淙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