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司機張師傅近日向本報反映,他在路邊的一個停車場里給電動汽車充電,收費管理員收了停車費之后卻告訴他沒有發票,他詢問原因,對方說這是公司的內部停車場,沒有停車費發票,工作時間一般不對外開放。張師傅認為停車場的做法不合理,記者對此進行調查。
3月30日,記者來到張師傅那天充電的停車場,其位于通州區梨園東里小區南側,在54號樓與其南側的綠化帶之間有一片空地,空地里停著數十輛汽車,有一道停車桿將空地一分為二,停車場就位于停車桿西側。停車桿旁掛著一塊藍底白字的提示牌,上面寫著“因我公司車位有限,等待充電的車輛在我公司上班時間內,請在院外等待。”走進停車場,在最里面的圍欄下,記者看到5個一人多高的充電樁,每一個充電樁下半部都印著國家電網的字樣。在充電樁旁邊還立著一塊藍色的牌子,上面寫著“直流充電”,旁邊貼著一塊收費標準公示牌。
一輛汽車正在其中一個充電樁前充電,司機告訴記者,他使用的是快充功能,充滿電大概需要近一個小時。記者問門口沒見人值守如何開進來充電,該司機說:“你把車開到停車桿前按一下喇叭,旁邊底商就會出來一個人抬桿,我剛才就是這么進來的,不過需要交5元停車費。”
按該司機的指引,記者將車開到停車桿前按了幾下喇叭,不一會兒,一名身穿紅色上衣的女子從停車場北側的底商走出來,手向上指了一下,停車桿就抬了起來。進入停車場后,記者問該女子是否可以充電,對方點點頭說可以,并特意提醒這是公司的內部停車場,外來車輛白天停車充電是要收費的,一小時5元,但是沒有停車發票。
“車輛可以在停車場充電過夜嗎?”記者問。該女子回答說:“車可以停在這里過夜,但是早上7點之前必須開走,要不然會影響公司的車輛停放。”該女子解釋說,因為公司門前的停車位有限,車位緊張時一般不允許外來車輛進場充電,不過如果有空余車位可以進來充電,但最好是用快充方式,充滿就開走。
離開時,記者在門口欄桿上發現了一張已經發黃的白紙,上面寫著“公司院內早7點至晚7點禁止外單位車停放,否則按每小時5元收費。”除此之外,記者在該停車場內沒有再看到其他停車收費公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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