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標準完善、政策推動、技術進步、商業模式創新等多重因素帶動下,戶用光伏從緩慢增長進入快速爆發階段。2016年至2020年,戶用光伏新增裝機占比從0.9%提升至21%。2021年1-9月,我國戶用光伏新增裝機11.7GW ,在新增裝機中占比達到45.7%。
隨著行業從粗放發展步入規范化、規?;?、產業化發展新階段,戶用光伏正成為助推“雙碳”目標與鄉村振興的中堅力量。
標準建設實現“全覆蓋”
行業的快速發展離不開標準規范的引領,無論是國家、地方層面還是行業協會和戶用企業,都出臺了相關領域的標準,實現了標準建設的“全覆蓋”。
2003年,國家出臺了《家用太陽能光伏電源系統技術條件和試驗方法》,拉開了戶用分布式光伏標準化建設的序幕。隨著戶用光伏市場的發展,2016年,國家發布的《戶用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接口技術規范》,為戶用光伏的并網接入提供了依據。
“我們很早就意識到管理和標準的不健全必將影響行業發展和民眾利益。為了促進行業規范、有序發展,協會開始加快戶用光伏系統的標準體系建設,完善戶用光伏市場環境。” 中國光伏行業協會戶用專委會秘書長劉譯陽表示。
2017年11月20日,中國光伏行業協會印發了2017年第二批光伏協會標準制修訂計劃,戶用光伏系統系列標準的立項和研制工作也正式啟動。兩年后,協會批準發布了10項戶用光伏并網發電系統系列標準,使得戶用光伏系統建設真正做到有標準可依、有標準可循。
與此同時,各省市也在結合地方資源稟賦情況,制定針對性的地方標準。2018年,浙江出臺首個戶用光伏標準——《家用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服務指南》,嚴格質量標準,規范服務流程,加強行業自律。
目前,我國戶用光伏行業已經建立了較為完善的標準化體系,覆蓋國家、行業、地方、團體標準,涉及產品、技術、設計、施工、運維等多個方面,為行業規范發展提供了方向指引。
規范管理創造用戶價值
在參與行業標準化建設的同時,不少戶用光伏品牌商將標準化與經營管理有機結合,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標準化管理體系,有力保障了電站的穩定運行和用戶利益。
在加盟商管理方面,一些戶用企業在合作商評估遴選機制、合同管理和獎懲考核、用戶調查回訪等方面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建立幫扶、管理、服務三位一體的管控體系,用扎實的服務切實保護用戶利益。
在從業人員的培養方面,部分一線品牌商成立了專門的培訓部門,建立了多層次、系統化的培訓體系,“線上+線下”相結合,幫助從業人員從理論到實操快速掌握相關技能,為行業輸送專業化人才。
在工程質量管理方面,部分企業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實現了戶用電站從前期開發到設計、發貨、安裝、并網、驗收的閉環管理和實時共享。并借助智能化運維平臺,對電站進行實時監控、故障排查、自動派單、現場服務等全流程管理。
隨著行業標準化水平不斷進步,企業的規范發展意識不斷增強,進一步提升了戶用光伏市場的品牌化、專業化程度。在“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與鄉村振興戰略的良性驅動下,光伏新能源產業正步入發展快車道,我國戶用光伏產業已從起步階段的“微不足道”發展至如今的 “舉足輕重”,在規范有序中闊步前行,未來想象空間巨大。
附全國18個地區分布式光伏補貼政策,:
1.浙江溫州,光儲補貼9毛/度
10月25日,浙江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溫州市制造業千企節能改造行動方案(2021-2023》,推動光伏項目參與電力市場交易。
對完成備案并接入市級分布式光伏數字化管理平臺的“自發自用、余量上網”的分布式光伏項目,按照實際發電量,給予0.1元/千瓦時的補貼。鼓勵儲能項目市場化運行。對于實際投運的分布式儲能項目,按照實際放電量給予儲能運營主體0.8元/干瓦時的補貼,鼓勵各地加大對集中式儲能項目的支持。
2.浙江平湖,居民戶用光伏補貼1元/度
10月26日,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公開征求《平湖市新一輪鼓勵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的若干意見(征求意見稿)》。
對工商業屋頂光伏發電項目,實行三年發電量補助,每年按實際發電量給予0.1元/千瓦時電價補助。
對學校、醫院、黨政機關和村(社區)等公共建筑屋頂光伏發電項目,實行三年發電量補助,每年按實際發電量給予0.15元/千瓦時電價補助。
對“農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實行三年發電量補助,每年按實際發電量給予0.2元/千瓦時電價補助。
對居民戶用屋頂光伏發電項目實行一次性裝機補助,按裝機容量1元/瓦補助。
3.浙江麗水,補貼0.6/度補貼逐年遞減
10月9日, 麗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麗水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分布式光伏規?;_發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對市區(含蓮都區和麗水開發區)2021年、2022年、2023年并網的戶用分布式光伏項目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補貼標準分別為0.60元/瓦、0.50元/瓦、0.40元/瓦;補貼資金由市財政、蓮都區或麗水開發區各承擔50%。市級各有關部門和各縣(市)政府要整合各類政策資源,研究出臺支持屋頂分布式光伏發展的扶持政策。
4.浙江寧波,補貼0.3元/度
2021年9月8日,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關于大力推進建筑屋頂分布式 光伏發電系統應用工作的若干意見》 (征求意見稿),提出:
由市級財政對2021年至2025年期間并網的建筑屋頂光伏項目按0.3元/千瓦時標準給予補貼,補貼時限為并網發電之后第二個完整抄表月起12個月。
到2025年底,全市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建設工作,力爭30%以上的建筑屋頂設置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90%以上新建建筑全面落實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建筑領域分布式光伏裝機容量占全社會累計光伏并網容量超過3%。
5.浙江樂清,補貼0.2元/度逐年遞減
2021年4月21日,浙江省樂清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調整全市居民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市級財政補貼的通知》,提出:
對于2021年4月30日之前并網以及2020年8月1日之前并網的分布式光伏項目則繼續享受之前0.3元的補貼;5月1日之后并網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補貼調整至0.2元/度;2022年1月1日之后并網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補貼調整至0.1元/度。
對2021年5月1日之后并網的居民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符合相關規定要求的,樂清市級財政補貼調整至每千瓦時0.2元,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對2022年1月1日之后并網的居民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符合相關規定要求的,樂清市級財政補貼調整至每千瓦時0.1元,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2023年1月1日起取消樂清市級財政補貼。
6.江蘇南京
2021年3月16日,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與南京市財政局聯合印發關于印發《南京市綠色建筑示范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就進一步推動南京市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出臺相關政策。
綠色建筑示范項目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同時不高于合同價的50%。
綠色建筑單體示范項目按照建筑面積予以補助,二星級示范項目補助標準為20元/㎡,最高不超過30萬元。三星級示范項目補助標準為30元/㎡,最高不超過50萬元;綠色建筑片區集成示范及綠色小鎮項目根據規模和技術應用水平由專家評審決定,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新建淺層地能(地源熱泵、水源熱泵、可再生能源區域能源站)示范項目按照示范面積不超過50元/㎡予以補助。
太陽能光伏項目按照不超過500元/kW予以補助。原則上單個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年進行補助。
7.浙江江寧開發區,鼓勵合同管理模式補貼0.2/度
9月,江寧開發區制定并發布《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促進綠色發展暫行辦法》,對新建分布式光伏發電的項目投資方按照發電量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為0.1元/千瓦時,單個項目最高享受補貼時間為3年,補貼時間范圍在本辦法有效期內。由項目投資方于項目并網后在線持續運行6個月以上后提出申請。
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新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應用方(屋頂方)按照項目裝機容量給予一次性補貼,補貼標準為0.2元/瓦。單個項目最高補貼100萬元。由應用方(屋頂方)于項目并網后在線持續運行6個月以上后提出申請。
8.江蘇蘇州工業園區,光儲補貼0.4/度
在蘇州工業園區內,對于備案實施且已并網投運,接入園區低碳能源公共服務平臺的項目,補貼3年:分布式光伏按自投運后的發電量進行補貼0.1元/千瓦時。儲能項目按自投運后的發電量(放電量)進行補貼0.3元/千瓦時。該補貼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9.北京,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補貼0.4/度
2020年11月18日,北京市發改委下發《關于進一步支持光伏發電系統推廣應用的通知》,提出:
北京市將實施六大陽光工程:1)陽光惠民工程、2)陽光園區工程、3)陽光商業工程、4)陽光鄉村工程、5)陽光基礎設施工程、6)陽光公共機構工程。
對于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已完成備案,并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采用“自發自用為主,余量上網”模式并網發電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市級財政按項目實際發電量給予補貼,每個項目的補貼期限為5年,補貼對象為法人單位或個人。
1)一般工商業電價、大工業電價或農業生產電價的項目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3元(含稅)。
2)個人利用自有產權住宅建設的戶用光伏發電項目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3元(含稅)。
3)學校、社會福利場所以及全部實現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光伏組件作為建筑構件)的項目等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4元(含稅)。
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光伏組件作為建筑構件)的項目,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4元(含稅)。屬于三星級綠色建筑運行標識項目,每個項目的補貼期限為3年,標準為80元/平方米。屬于二星級綠色建筑運行標識項目,每個項目的補貼期限為3年,標準為50元/平方米。
10.北京順義區,按照市級補貼標準 1:1 比例進行補貼
2021年5月18日,北京市順義區發改委下發《關于印發進一步支持光伏發電系統推廣應用的通知》,在北京市的補貼上,區級按照市級補貼標準 1:1 比例進行補貼,補貼期限為 5 年。
補貼情況:
一是鼓勵市區兩級政府固定資產投資支持的新建或改擴建項目優先采用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鼓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由市場主體投資建設運營,并按政策享受補貼。
二是適用一般工商業電價、大工業電價或農業生產電價的項目,及個人利用自有產權宅基地建設的戶用光伏發電項目,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3元(含稅)。
三是學校、社會福利場所等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項目,補貼標準提高至每千瓦時0.4元(含稅)。
四是對全部實現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光伏組件作為建筑構件)的項目,補貼標準提高至每千瓦時0.4元(含稅)。
11.北京西城區,鼓勵合同能源管理
2021年1月15日,北京市西城區發改委下發《北京市西城區支持鼓勵節能降耗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提出:
節能資金支持方式分為補助和直接獎勵。項目申報單位可根據項目具體情況自愿申報資金支持方式,同一項目只能申請一種方式。補貼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新能源、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及推廣項目,給予總投資額30%的補助;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在北京市政府補助基礎上給予市級補助資金50%的補助;
通過國家綠色建筑運行三星、二星認證標識的建筑,在享受國家、市級獎勵的同時,分別一次性給予30萬元、20萬元的獎勵。
12.北京經開區,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補貼0.4元/度
2021年8月23日,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下發文件《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2021年度綠色發展資金支持政策(征求意見稿)》,擬對15類綠色低碳項目給予政策性資金支持。其中,分布式光伏項目擬在北京市級資金補助的基礎上,經開區按照1:1配套獎勵。補貼期限為 1年。
分布式光伏項目的獎勵標準為:
常規類項目,一般工商業電價、大工業電價或農業電價的項目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3元(含稅);
學校、社會福利場所等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項目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4元(含稅)高端應用,全部實現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光伏組件為建筑構件)的項目,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4元(含稅)。
獎勵計算周期為1年,項目投資方和場地產權方各50%,且每個項目的區級配套獎勵資金與北京市獎勵資金合計不超過該項目總投資額的50%。
13.上海,學校光伏補貼0.36元/度
2020年6月2日,上海市發改委、財政局聯合下發《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辦法(2020版)》提出:
在市節能減排專項資金中安排資金用于扶持2019年-2021年投產發電的可再生能源項目發展。其中:
2019年光伏電站獎勵標準為0.3元/千瓦時,分布式光伏(含戶用光伏)獎勵標準為0.15元/千瓦時(學校光伏為0.36元/千瓦時)。
2020年、2021年投產光伏項目獎勵標準以2019年標準為基準分別減少1/3、2/3。
14.上海浦東區
2021年7月19日,上海市浦東新區發改委下發《關于開展2021年浦東新區分布式光伏發電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提出: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間,在新區范圍內投資建成的單個裝機容量不低于1兆瓦(MW)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項目補助標準,給予項目投資主體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光伏相關部分投資總額)20%的一次性補貼。單個項目補貼總額不超過500萬元。
15.陜西西安,光儲補貼1.1元/度
2020年12月25日,西安市工信局發布《關于向社會公開征求<關于進一步促進光伏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征求意見稿)>修改意見的通告》,提出:
1)對新進入工信部《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公告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
2)對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建成并網且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的分布式光伏項目,自并網次月起給予投資人0.1元/千瓦時補貼,連續補貼5年。
3)對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建成運行的光伏儲能系統,自項目投運次月起對儲能系統按實際充電量給予投資人1元/千瓦時補貼,同一項目年度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
16.廣東廣州黃埔區/開發區/高新區
2021年5月12日,廣州市黃埔區、開發區、高新區發改局聯合下發《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廣州高新區促進綠色低碳發展辦法》。
對分布式光伏發電的投資方按照發電量給予補貼:
應用方(屋頂方)為非公共機構的:補貼標準為0.15元/千瓦時;
應用方(屋頂方)為公共機構的:補貼標準為0.3元/千瓦時。
以2020年計起,單個項目最高享受補貼時間為6年。補貼時間范圍為2020-2025年。
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應用方(屋頂方)按照項目裝機容量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標準為0.2元/瓦。單個項目最高獎勵金額為200萬元。
17.廣東深圳市,補貼0.3元/度
2021年8月28日,深圳市發改委就《關于大力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和《深圳市分布式光伏發電財政補貼政策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文件提出:
力爭“十四五”期間深圳市全市新增光伏裝機容量達到500萬千瓦。
深圳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已完成報批流程,并于《若干措施》印發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建成并網光伏項目納入補貼范圍。市級財政按項目并網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實際發電量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為0.3元/千瓦時。
該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18.廣東東莞
5月31日,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發布關于繼續施行《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專項資金的補助方式為事后補助,補助標準如下:
(一)對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各類型建筑和構筑物業主,按裝機容量18萬元/兆瓦進行裝機補助,單個項目補助最高不超過144萬元,補助平均分四個財政年度撥付。
(二)對機關事業單位、工廠、交通站場、商業、學校、醫院、社區、農業大棚等非自有住宅建設企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各類投資者,按實際發電量補助0.1元/千瓦時,補助時間自補助申請批準后的次月起,連續5年進行補助。
(三)對利用自有住宅及在自有住宅區域內建設的居民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自然人投資者,按實際發電量補助0.3元/千瓦時,補助時間自補助申請批準后的次月起,連續5年進行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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