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國家能源局、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近日聯合印發《加快推進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行動方案》,將加快推動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緩解電動汽車車主的“里程焦慮”和“續航焦慮”。
新方案出臺的背景是什么?如何更好服務大眾出行?未來將有哪些進展?
滿足公眾出行,為經濟增長提供助力
“加快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是滿足公眾出行需求、建設人民滿意交通的需要。”交通運輸部公路局局長吳春耕說。
近年來,我國電動汽車產業蓬勃發展,產銷規模持續快速增長。據統計,截至今年6月,我國電動汽車保有量已達到1001萬輛,其中上半年新注冊登記220.9萬輛,比去年上半年增加110.6萬輛,增長100.26%,創歷史新高。
伴隨電動汽車規模的快速增長,電動汽車公路出行需求和補能需求也不斷增大。吳春耕表示,科學謀劃、統籌分類推進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改造,加快形成重要節點全覆蓋、運行服務良好的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網絡,是落實加快建設交通強國、推進公路交通網絡與能源網絡融合發展的重要載體,是服務公眾公路出行、建設人民滿意交通的重要舉措,也是促進交通運輸行業綠色低碳發展、緩解國家能源壓力的需要,對于促進我國交通運輸領域能源革命、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吳春耕表示,在當前經濟形勢下,加快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對于拉動有效投資和電動汽車消費具有重要意義,有利于帶動電動汽車產業及產業鏈上下游興起,為我國經濟增長提供有力支撐。
有效緩解電動汽車車主擔憂
不敢上高速、不敢跑長途是很多電動汽車車主的擔憂,這造成了部分服務區充電設施使用率不高、經營壓力大等問題,反過來又進一步影響企業的投資積極性,造成發展困境。
方案提出,加強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每個高速公路服務區建設的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車位原則上不低于小型客車停車位的10%。
“結合各地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現狀,以及國家電動汽車產業發展規劃,現階段每個高速公路服務區實際安裝充電基礎設施的車位應不少于4個;電動汽車保有量較大地區的服務區,實際安裝車位還應進一步增加,按照不少于8個建設,確保適度超前,實現建在前、需時有、用得好。”吳春耕說。
“要科學合理選擇新技術、新設備,提升充電基礎設施全壽命周期效益。”吳春耕介紹,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應以滿足電動汽車電能快速補給需求為主,優先在高速公路服務區布局快充設備,推動在城市群周邊等高速公路服務區建設超快充、大功率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同時,審慎建設服務特定品牌車型的設施,確保有限的土地、電力資源能夠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當前充電基礎設施存在重建設、輕運營等問題。吳春耕表示,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與電網公司、充電運營商等相關方,通過采用合作經營、簽訂長期合作協議、給予運營商合理收入預期等方式,共同開展充電基礎設施運營與維護。同時通過互聯網地圖服務平臺等多種渠道,及時發布充電基礎設施設置以及實時使用情況,引導電動車輛合理規劃出行、錯峰充電;流量較大的服務區要適當投放移動充電設備,在站點出現充電排隊時要安排專人現場疏導,引導車主“快充快走”。
助力電動汽車產業發展
此次印發的方案也描繪了充電基礎設施未來建設改造的清晰時間線: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高速公路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任務,并進行評估;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普通國省干線公路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任務,并進行評估,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加快建設完成和優化加密;
——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結合階段總結評估工作情況,進一步加密優化高速公路和普通國省干線公路充電基礎設施。
同時,還將實現農村公路有效覆蓋,基本形成“固定設施為主體,移動設施為補充,重要節點全覆蓋,運行維護服務好,群眾出行有保障”的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網絡。
用好用足財政支持政策;優化建設實施程序,所需用地納入公路用地范圍;加強配套電網建設,合理預留高壓、大功率充電保障能力;對場地租金實施階段性減免,鼓勵充電運營商在市場培育期實行服務費優惠……方案還打出一系列政策“組合拳”,為加快推進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提供保障。
“在公路沿線服務區(站)開展充電樁建設,是交通運輸工作的一個‘小切口’,但關系著‘大服務’。”吳春耕表示,要努力將公路沿線充電服務打造成交通運輸服務民生的亮麗名片,積極服務國家電動汽車產業發展和國家“雙碳”戰略實施。(新華社北京8月25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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