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2年底,上海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已達94.5萬輛,占汽車總量的19.81%,新能源車相比油車更經濟,正受到越來越多消費者的青睞。與此同時,老舊小區的充電難現象也愈發明顯。
老舊小區的充電難是有原因的。一方面,老舊小區停車位總量不足,固定產權車位少,帶來了新能源車充電樁安裝難的先天不足;另一方面,安裝公共新能源車充電樁,根據《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須征得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同意。老舊小區社區協商成本高,公共新能源車充電樁也存在進場難的問題。即便一些小區安裝了公共充電樁,在后續管理中,“油車占位”現象屢見不鮮,使得公共充電樁利用率不足。小區缺乏充電樁車位使用的公共規約,公共充電樁車位反而容易引發矛盾沖突。
根據國家發布的相關實施意見,新能源車充電樁“統建統營”模式是破解老舊小區公共車位安裝充電樁難題的捷徑。所謂“統建統營”模式,是指對居住區充電樁進行統一規劃設計、統一建設改造、統一運營運維,從而實現居民區充電樁的有序建設和管理。
據了解,上海一些社區已在試點落地新能源車充電樁“統建統營”模式。這一模式要在社區順利落地,我建議要從這幾個方面入手:
構建有效的協商組織模式很重要。建議由各區政府職能部門牽頭,成立由街道、房管、交通、公安、財政等主要部門共同組成的充電樁示范小區工作小組。落實到具體小區操作層面,形成由工作小組指導的社區居委、業委、物業“三駕馬車”及電力企業、充電樁運營商等主體間的溝通協調機制。前期,工作小組聯合社區“三駕馬車”對安裝需求數量摸底和安裝區域合理規劃。委托企業在小區開展統一規劃設計、統一建設改造,通過設計對停車位空間重新開源,增加利用,以避免停車位資源浪費和無序建設。
引導社區制定公共充電樁管理公約,形成規范的充電制度。建議由市房管局等相關部門研究制訂小區公共充電樁運營管理規范文本,明確充電企業、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等各方管理責任,為小區制定文明充電公約奠定基礎;街道等部門應對公共充電樁建設加大公開宣傳,鼓勵社區形成民主自治規則,約束居民停車行為;充電樁管理應利用數字化手段,社區居委、業委、物業等方面應加強與充電平臺的數字聯動,建立社區新能源車業主群,及時溝通、信息共享,實行錯峰停車充電。
公共充電樁安裝后,社區應參與協同管理,幫助運營方做好維護工作。在此前的試點中,公共充電樁安裝后設備使用不當現象較為普遍,極易產生設備損壞現象,而后續的維護人工成本較高,造成一些充電樁由于得不到及時維修而成為“僵尸樁”。充電樁示范小區工作小組應起到橋梁紐帶作用,引導設備供應商、小區業委會、物業等方面共同參與維護。比如說,設備商對產品的故障進行分類,并對社區物業的維修人員進行培訓,使用不當和設備小故障均由物業水電工解決,重大問題由設備商解決,來降低設備商的運維成本。
來源:解放日報 韓曙 本建議由長寧區人民建議征集辦提供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