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行業兩大巨頭再現專利之爭。
圖片來源:中創新航公告
日前,中創新航發布公告稱,已向寧德時代及相關公司侵犯其專利權提起四項訴訟,索賠金額合計10.07億元。
據悉,這是中創新航首次因專利起訴寧德時代,但并非兩者首次因專利問題“交手”。在同一日,中創新航也披露了一則公告,稱在一起“動力電池封裝組件”的專利訴訟中,一審敗訴寧德時代。
截至目前,中創新航、寧德時代兩家公司尚未就訴訟情況進行進一步回應。
一位頭部鋰電企業內部人員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大多數情況下,由于鋰電池產品的相似性和供應商的重合度都相當高,所以行業會出現專利侵權的情況,但真正涉及嚴重專利侵權的情況并不多見。“通常多數鋰電池專利的爭議集中在諸如防爆閥的位置、殼體設計以及極柱外觀等非核心方面。相比之下,公眾普遍認為是關鍵技術領域的快充技術、固態電池技術以及高壓技術等,卻鮮少見到相關的專利侵權起訴。”上述頭部鋰電企業內部人員告訴記者。
記者也留意到,此次中創新航提起的四項訴訟分別為電池裝置及電池裝置的裝配方法、電池組及電池裝置、液冷板式電池模組、一種電池包,共涉及金額10.07億元。
值得關注的是,整合中創新航提起的四項訴訟,被告方除了涉及寧德時代之外,其中還包括寧德時代子公司四川時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阿維塔(重慶)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武漢東西湖分公司、特斯拉汽車銷售服務(武漢)有限公司、常州極氪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而這并非兩大鋰電池行業巨頭首次出現專利之爭。此前2021年,寧德時代就曾因專利問題對中創新航提起訴訟,索賠總金額超過7億元。
前文提到的中創新航一審敗訴的專利訴訟,也與寧德時代有關。根據中創新航10月18日發布的一則公告,在一則有關“動力電池封裝組件”的專利訴訟中,法院判決中航鋰電洛陽、中創新航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連帶賠償寧德時代的經濟損失約5805.11萬元及為制止侵權支出的合理費用50萬元。
但中創新航在公告中表示,動力電池領域的技術進步和產品迭代速度快,中創新航產品采用更先進的技術和結構設計,此外,本次涉訴專利已于2023年2月1日屆滿,不存在判決中提及的需要立即停止銷售或許諾銷售侵害本次涉訴專利產品的情形。
中創新航方面表示,本判決為福建高院的一審判決,并非終審判決,上述判賠額是中創新航和中航鋰電洛陽共同承擔的金額,目前無需支付。中創新航將在上訴期內就該一審判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目前電池產業全產業鏈的同質化率都相對偏高,各家企業技術也差不多,往往涉及專利訴訟的案件耗時都會很久。”一位鋰電行業上市公司從業人員告訴記者,部分專利是存在有效期限的,在有效期限以內,專利保護除了保障專利企業的知識產權外,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推動行業企業研發創新的。
記者從一位鋰電行業從業人員處了解到,目前在鋰電池行業中,專利的使用通常采取支付專利使用費或進行交叉授權的方式,以實現多家企業共享和利用這些專利資源。
記者查閱中創新航公告發現,截至目前,寧德時代與中創新航尚有一則2024年7月披露的專利訴訟案未公示進度,該案件中寧德時代索賠9230萬元。
根據中國汽車動力電池產業創新聯盟發布的最新數據,今年1~9月,寧德時代與中創新航在國內動力電池市場中的占有率差距拉大。其中,寧德時代國內動力電池裝車量市占率達45.85%,同比增長3.1%,穩居第一;中創新航市占率為6.94%,同比下降1.98%,排名第三。
每日經濟新聞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