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網報訊 近日,南寧供電局主動與居民小區物業簽訂協議,將原有居民社區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報裝資料精簡至3項,最快可實現充電樁電表業務當天即報即裝。
一直以來,居民小區新能源車主在安裝充電樁電表前需提供4份資料,即物業開具《物業同意安裝充電樁的聲明》、身份證明、車位產權證明和購車發票,而小區新能源車主自行去物業辦理聲明時需要至少增加2到4天的辦理時間,如遇不配合的小區物業,新能源車主充電樁電表報裝業務將陷入停滯。
通過深入轄區內多個小區物業,南寧供電局了解到小區物業配合度不高或者不愿出具《物業同意安裝充電樁的聲明》的主要原因是擔心新能源充電樁施工或安裝不當造成消防安全方面的隱患。
為此,南寧供電局以南寧市萬科南區物業為試點,由供電企業主動牽頭與物業簽訂《關于住宅小區安裝自用充電基礎設施電表的協議書》及其附件,詳細規定了新能源車主、物業公司、車企、充電樁施工方的權責關系,特別是安全責任。
南寧供電局與對應小區物業簽訂協議備案后,該小區新能源汽車車主無需再到物業開具聲明即可直接向供電企業申請新能源充電樁電表業務辦理,原有報裝資料精簡至3項。
據統計,精簡報裝資料后,南寧市萬科南區物業小區新能源車主均能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新能源汽車充電樁電表安裝,最快可實現當天“即報即裝”。
目前,南寧供電局已積極與南寧市小區物業進行對接,確保南寧市所有小區新能源汽車車主均能實現充電樁電表“即報即裝”。 (敬敏 歐陽丹 劉文泰 韓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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