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先試探索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的市場體系建設
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 阮前途
2022年以來,《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指導意見》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相繼發布,電力市場化改革進入深水區。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積極發揮市場主導作用,有力支撐新時代新福建建設。2023年,全省用電保持快速增長、能源轉型持續加快,實現“四個上臺階”,即全社會用電量首次突破3000億千瓦時,最高用電負荷首次突破5000萬千瓦,發電裝機容量首次突破8000萬千瓦,外送電量創歷史新高,特別是在清潔能源裝機容量、發電量“雙過半”(占比分別達63%、52.9%)情況下保持電量全額消納。
立足區位優勢,積極融入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大局
福建立足北接長三角、南連粵港澳、西接華中腹地的區位優勢,推動建設東南清潔能源大樞紐,在與華東電網常態化開展電力交易的基礎上,通過閩粵聯網工程實現與南方電網的常態化省間電力互濟交易。一是完善電力市場頂層設計。以推動能源轉型和優化資源配置為目標,推進適應能源結構轉型的電力市場機制建設,充分發揮電網平臺作用,完善電價傳導機制,為加快融入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奠定良好基礎。二是建立健全市場協調運行機制。健全中長期與現貨、輔助服務市場,省內市場與省間市場的銜接機制,形成市場合力,以市場機制引導電力資源在更大范圍內的優化配置,提升電力系統靈活性。三是全力支持區域電網保供穩價。堅持團結治網,積極簽訂年度送受電協議,按需參與月度、月內增量外送交易,迎峰度夏期間參與可中斷交易機制,實現中長期交易的靈活履約,促進富余資源跨省跨區優化配置。1~5月,福建跨省外送電量114.3億千瓦時、同比增長34%,其中,福建送華東101.8億千瓦時、同比增長40%。
聚焦新型電力系統,構建適應新能源大規模接入的交易體系
福建2023年新能源裝機容量、發電量占比為20.1%、8.7%,預計到2030年達30%、20%,逐步成為全省裝機、發電量主體。新能源大規模并網,一方面因其出力的隨機性和波動性對系統靈活調節能力提出巨大挑戰;另一方面新能源保障性消納的基礎條件發生了改變,需要逐步推動以市場化的方式消納。福建加快構建“中長期市場+現貨市場+輔助服務市場”體系,逐步實現全時序、多品種、各類市場協同運作,有力保障新能源電量全額消納。一是中長期交易靈活性不斷提升。構建“年度-月度-月內-多日”多時間尺度的中長期交易品種體系,探索開展分時段連續交易,建立標準化能量塊交易模式,并于現貨結算試運行期間實現按工作日連續開市,推動中長期交易從“電量型”向“電力型”交易模式轉變。二是現貨市場實現發電側向用戶側的價格傳導。現貨市場自2020年8月起連續結算試運行,穩妥有序推進用戶側主體進入現貨市場,建立價格傳導機制。三是輔助服務市場有效激活市場主體動力。針對新能源出力特性優化調峰、調頻交易品種,2022年9月引入可調節負荷參與調峰輔助服務交易,近3年連續開展年度削峰型需求響應交易,邁出了需求響應市場化轉型的第一步。
遵循市場客觀規律,推動完善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的電價體系
隨著新型電力系統建設不斷深入,電力商品價值逐步向電能量價值、靈活性價值、可靠性價值、綠色環境價值“四維價值”轉變,同時也產生輔助服務費分攤機制有待完善、煤電機組利用小時數逐年下降等一系列問題。福建致力于構建科學合理的成本疏導機制,為新型電力系統可持續發展提供重要保障。一是科學合理優化輔助服務費用分攤。遵循“誰提供、誰獲利,誰受益、誰承擔”原則,修訂調頻、調峰輔助服務細則。促請政府優化分時電價政策,將尖峰電價收益作為需求響應補貼資金來源,有效調動市場主體響應積極性。二是落實煤電容量電價發揮好煤電兜底作用。扎實推進煤電容量電價機制落地,配合政府部門明確應納入煤電容量電價機制的機組容量2937.2萬千瓦,規范煤電機組最大出力申報、認定及考核工作,通過廣泛宣傳、分類指導,實現煤電容量電價機制在批零市場平穩落地,向全省工商業用戶有效傳導。三是推動擴大綠電綠證交易規模。福建綠電市場在全國率先引入補貼到期的陸上風電項目,后續又成功納入平價海上風電和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為中遠期大規模海上風電市場化消納打牢基礎。2023年,福建綠電、綠證交易規模7.7億千瓦時、22.7萬張,同比增長1.4倍、12.4倍,服務省內139戶企業綠色用能需求。積極引導綠電交易價格充分體現綠色環境權益價值,自2022年開市以來綠電交易均價達0.464元每千瓦時,較燃煤基準價上漲7.08分。
國網福建電力將深入貫徹能源安全新戰略,堅持系統思維,注重惟實勵新,務實推進電力市場建設和體制機制創新,全力打造新型電力系統省級示范區,在深入推動能源革命、加快建設能源強國的新征程上擔當使命、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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