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網站30日發布《關于推進中央企業高質量發展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提出,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低碳產業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發起設立低碳基金。
主要目標上,《意見》明確,到2025年,中央企業萬元產值綜合能耗比2020年下降15%,萬元產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比重達到50%以上,戰略性新興產業營收比重不低于30%。
推動綠色低碳轉型發展方面,《意見》稱,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生產方式。大力推動中央企業節能減排,建立資源循環型產業體系,全面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支持中央企業通過項目合作、產業共建、搭建聯盟等市場化方式引領各類市場主體綠色低碳發展,構建綠色低碳供應鏈體系。鼓勵節能低碳和環境服務等新業態發展和模式創新。
同時,發揮綠色低碳消費引領作用。擴大中央企業綠色低碳產品和服務的有效供給。推進產品綠色設計,強化產品全生命周期綠色管理,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鼓勵和推動綠色低碳產品和服務認證管理,鼓勵企業發布綠色低碳產品名單。
建立綠色低碳循環產業體系方面,《意見》要求,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中央企業要嚴控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優化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產能規模和布局,實施臺賬管理、動態監控、分類處置。堅決關停不符合有關政策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項目。
此外,鼓勵中央企業搶占綠色低碳發展先機,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融合化、集群化、生態化發展。加快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新能源汽車、綠色環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裝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5G等新興技術與綠色低碳產業深度融合。
《意見》指出,積極發展綠色金融,有序推進綠色低碳金融產品和服務開發,拓展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綠色保險業務范圍,積極探索碳排放權抵押貸款等綠色信貸業務。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低碳產業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發起設立低碳基金,推動綠色低碳產業項目落實。
《意見》還提到,國資委將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納入中央企業考核評價體系,對工作成效突出的企業予以表彰獎勵。對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不力、未完成目標的企業實行通報批評和約談,對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嚴肅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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