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截至10月28日,西藏地區清潔能源電力年外送量達22億千瓦時,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并再創新高,預計可為西藏地區創造經濟效益近5億元,減少受電地區二氧化碳排放200萬噸。
2020年11月20日,國家電網有限公司西南分部在成都組織12家省級電力公司簽訂“2021-2023年61億千瓦時西藏清潔能源消納框架協議”。根據協議,2021~2023年將分別有20億、20億、21億千瓦時的清潔能源電力從西藏地區輸送至中東部地區11個省(直轄市)。
今年是實施該協議的第一年,為確保協議落實,國網西南分部持續深化“政策+市場”藏電外送新模式,開展“三優先專項行動”促進藏電外送。該公司針對藏電外送以水電和光伏發電為主、隨機性強的特征,設置專人專崗密切跟蹤藏電外送需求,及時開展增量外送交易,為藏電消納創造最佳條件;充分挖掘柴拉直流、川藏交流輸電通道以及各跨區通道送電潛力,優先足額安排輸電通道;在交易計劃執行后,優先清分藏電外送電量,確保藏電外送經濟和社會效益落到實處。
據介紹,今年藏電外送預計持續至11月底,總外送電量近23億千瓦時。國網西南分部將持續擴大藏電外送規模,不斷拓展消納市場,服務西藏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雙碳”目標落地落實。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