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進一步規范供電企業信息公開工作,促進供電企業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電力用戶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國家能源局修訂了《供電企業信息公開實施辦法》,并于日前印發。
新修訂的《供電企業信息公開實施辦法》主要在以下幾方面進行修訂完善。
1 加大了信息主動公開的力度。擴大了信息主動公開的范圍,拓展了信息公開的方式,并進一步壓縮了更新時限。
2 提高了依申請公開的可操作性。參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進一步明確了依申請公開的內容、申請及答復方式,壓縮了供電企業答復時限。
3 建立了信息公開咨詢機制。要求供電企業設置信息公開咨詢窗口,限時回應關切,優化咨詢服務。
4 建立了信息公開申訴機制。明確監督救濟渠道,建立信息公開申訴機制,參照12398能源監管熱線投訴舉報有關程序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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