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發展改革委印發通知,明確在全省試行主動錯避峰負荷電價政策。
政策主要實施范圍為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供區范圍。其中,供電電壓等級在10千伏及以上,且單個戶號主動錯避峰響應能力不低于200千瓦的工業用戶,在與國網四川電力簽訂主動錯避峰負荷響應協議后,可參與主動錯避峰負荷電價響應,并納入全省主動錯避峰負荷資源庫管理。
通知明確,將四川電網尖峰電價增收資金作為主動錯避峰負荷電價政策資金來源。當尖峰電價增收資金使用完后,當年內不再實施主動錯避峰負荷電價政策。若當年資金存在盈余則滾動納入次年資金來源規模。
對主動參與的電力用戶,四川電網將予以電價優惠。用戶通過主動錯避峰負荷電價響應臨時減少的電量執行主動錯避峰負荷電價,電價標準為0.4元/千瓦時。
省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試行主動錯避峰負荷電價政策的目的,是鼓勵和引導用戶主動錯避峰用電,助力四川電網電力供應平穩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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