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省電力市場化交易工作已經啟動,根據省市部署會議精神,2023年全省電力市場化交易規則有部分進行了修訂優化,仙居縣發改局結合已經印發的《關于做好2023年度浙江省電力市場化交易相關工作的通知》《2023年浙江省電力市場化交易方案》《浙江省電力中長期規則(2022年修訂版)》《浙江省零售市場管理辦法》,梳理了市場上最為關心的一些問題,旨在幫助廣大市場主體特別是企業用戶有序參與2023年電力市場化交易,維護好自身利益。
1.2023年新版政策都有哪些變化?
主要歸納為 “三不變”、 “六不同”。
“三不變”是指:
(1) 分時交易模式不變。 繼續按照尖峰、高峰、低谷三個時段,進行分時電量交易、分時電費結算。
(2)兜底售電政策不變 。 2022年參與兜底的用戶可延續兜底售電政策 。 2022年選擇直接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不參與兜底的用戶,如未在規定時間內與發電企業或售電公司在平臺完成簽約交易,作為兜底用戶暫由兜底售電公司兜底,不會觸發1.5倍電價。
(3)發電計劃放開的量不變。 省外來電、省內電力參與市場化交易電量原則上保持不變,保證交易市場電力供應充足。
“六不同”是指:
(1) 批發市場范圍不同 。 批發市場用戶范圍由原110KV及以上用電電壓等級用戶放寬到35KV及以上,可自主選擇參與電力批發交易或由售電公司代理參與電力零售交易。
(2) 交易參數不同 。 售電公司中長期交易基準谷電占比從原來不低于47%提高到不低于49.7%,利好谷電占比高的企業。零售交易價格設置上下限參考電價,控制售電公司盈利空間,確保電價運行在合理區間。
(3) 零售用戶偏差考核模式不同 。 鼓勵售電公司不對35kV以下用電電壓等級的企業進行偏差考核。明確售電公司收取的零售用戶偏差考核費,超出批發交易偏差考核費用一定額度的(即當月售電公司代理零售用戶實際用電量乘以0.1厘/千瓦時),超出額度部分按代理零售用戶偏差考核費用金額占比情況予以返還至代理零售用戶。
( 4 ) 零售用戶的購電方式不同 。 零售合同采用電子合同簽訂,并在浙江電力零售交易平臺完成簽約,不再另行簽訂紙質合同。零售套餐明確為三種類型:固定價格套餐、比例分成套餐、市場價格聯動套餐。用戶可結合實際,選擇明碼標價方式或協商議價方式確定零售套餐。
( 5 ) 結算方式不同 。 為解決企業普遍反映售電公司電費計算過程不透明、不清晰的問題,2023年省內決定電費結算權由原售電公司收回到電網企業。電網企業每月計算零售用戶結算總電費后,出具零售用戶電費賬單,并推送給售電公司核對確認。
(6) 售電公司公開信息披露力度不同 。 針對售電公司利用企業信息不對稱從中賺取高額利潤,要求售電公司向其代理的企業告知月度平均購電成本和偏差考核費用,強化市場信息公開,促進企業直觀比價選擇,減少售電公司中間環節不合理加價。此外,強化售電公司信用評價管理,發布售電公司信用評價結果,為企業選擇優質、可靠的售電公司提供決策參考,倒逼售電公司規范交易行為。
2.企業用戶參與交易需要注意哪些關鍵點?
廣大企業用戶參與交易主要有 “四個注意”“三個提醒”:
四個注意:
(1)注意企業注冊類型。 目前市場化交易分批發和零售用戶。其中35kV及以上用電電壓等級的工商業用戶可以選擇和發電企業簽約參與批發交易,或與售電公司簽約參與零售交易,其他用戶只能與售電公司簽約參與零售交易。未及時與發電企業或售電公司簽約的,通過兜底售電公司或電網公司代理購電,兜底售電和電網代理購電無須簽約。批發和零售用戶都需要在電力交易平臺進行注冊,要注意電力戶號填寫的準確性,也要注意用電電壓等級、電價類型(分為一口價/分時電價),錯誤的戶號信息會直接影響到后續交易簽約工作。
(2)注意簽約時間期限。 分成三類用戶:一是零售用戶,若繼續選擇向售電公司購電,入市簽約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27日18:00。二是電網代理購電用戶,入市簽約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22日18:00。三是兜底用戶,若選擇向售電公司購電,入市簽約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27日18:00。
(3)注意交易組織方式。 批發用戶:將直接通過向發電企業購電,面臨批發市場價格波動、電量偏差考核等風險,請用戶謹慎選擇。若沒有在2023年1月15日前完成交易但后續發生實際用電的,將按照交易規則進行偏差結算。
零售用戶: 向售電公司簽訂零售套餐,套餐種類包含固定價格、比例分成和市場價格聯動三類。 零售合同簽訂我們采取了過渡期,既可以選擇在線通過電子簽章簽訂,也可以選擇零售套餐后下載合同打印雙方蓋章上傳確認兩種簽約方式。 采用紙質合同上傳的用戶后續將組織補簽電子合同。
(4)注意兜底售電政策。 以往已參與交易的零售用戶,如果在12月27號前未及時簽約,可作為兜底用戶由兜底售電公司代理購電。零售用戶在準確理解售電政策、找到合適價格的售電公司前,不急于馬上簽約。
三個提醒:
(1)兩個不會: 如果不簽約不會沒電用;如果不及時簽約,電價不會1.5倍,有兜底售電政策。
(2)三個要管: 各個電力用戶要管好自己的平臺賬號密碼、電子營業執照、電子簽章,一定要自己保管,不要隨意泄露給其他售電公司,造成不必要損失。
(3)三個要多: 在簽訂零售合同過程中,各個電力用戶企業一定要多看多比多談,通過零售平臺,充分比價議價,選擇信用好的售電公司,維護自己利益。
3.企業用戶簽約的具體流程是怎樣的?
交易簽約可以概括為 “登錄”、“注冊”、“簽約”、“申報”四步驟,同時也提供“合同解除”功能。
(1)登錄。浙江電力交易平臺(網址:www.zjpx.com.cn)是浙江電力市場化交易的唯一官方平臺,廣大電力用戶要擦亮眼睛,不要登錄其他網址,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2)注冊。目前,浙江電力交易平臺提供兩種注冊方式:
智能注冊:智能注冊免除了人工審核步驟,注冊即生效,全部通過電子化流程實現注冊,無需提交紙質材料。這種方式適用于已申領“電子營業執照”的電力用戶,若尚未申領,可以在微信、支付寶、百度搜索“電子營業執照”小程序,根據程序指引操作申領。
人工審核注冊:人工審核注冊適用于其他電力用戶,審核時間為五個工作日。人工審核注冊分為:企業填寫入市承諾書、提交注冊申請、浙江電力交易中心檢查電子資料、企業提交紙質資料四個步驟。企業可以登錄浙江電力交易平臺,下載《浙江電力高并發系統電力用戶操作手冊》,按《手冊》準備注冊材料并完成注冊。
(3)簽約。目前浙江電力交易平臺提供了“明碼標價”和“協商議價”兩種簽約方式。
明碼標價方式:交易的方式與“電商網購”類似,通過“一選擇、一下單、一確認、一簽訂”四個步驟完成簽約。10kV及以下電壓等級的工商業用戶可以選擇此種方式完成簽約。
一選擇。電力用戶可以通過套餐種類、電價類型、是否封頂篩選套餐,也可以按銷量、套餐時長、發布時間、價格給套餐從高到低/從低到高排序。
一下單。選擇中意的套餐,確認售電公司名稱和套餐數據無誤后,選擇需要簽約的戶號,確認簽約時間和用電信息無誤后,進行提交。
一確認。完成下單步驟后,企業可查看電力用戶信息、用電單元信息、售電公司信息、套餐信息、交易信息,確認無誤后可提交訂單,生成訂單編號。
一簽訂。完成訂單確認后,跳轉到“合同簽訂”頁面,電力用戶需要再次確認合同信息與所下單的套餐信息是否一致。確認無誤的,點擊“合同簽訂”按鈕,完成簽約。
協商議價方式:交易方式與2022年線下簽訂紙質合同的方式類似,由買賣雙方在平臺上完成雙邊協商議價及簽約過程。所有工商業用戶均可以選擇此種方式完成簽約。通過“一選擇、一發起、一響應、一下單”四個步驟完成簽約。
一選擇。電力用戶在“協商議價”模塊可以按履約保函量、入駐時間、總銷量、注冊資本、用戶數量給售電公司從高到低/從低到高排序,選擇合適的售電公司。
一發起。電力用戶依次按照“發起要約”、“選擇戶號”、“提交”完成要約發起,等待售電公司響應、協商議價。
一響應。售電公司根據雙方提前約定的交易參數,完成套餐制定后,發送至電力用戶處。
一下單。電力用戶查看售電公司提交的定制套餐,如果滿意該套餐,則確認下單并完成簽約。如果不滿意,可取消下單或要求重新定制。
(4)用電需求申報。與售電公司約定偏差考核條款的電力用戶,在提交訂單時,需進行電量申報,并在合同開始時間上月的15日前完成申報。在后續月份中,電力用戶也可以變更當月的用電需求。電力用戶需在當月15號前提交變更申請,變更次月及以后月的用電需求。
(5)解除。在交易平臺中,還提供了“合同解除”功能,售電公司或電力用戶可對合同狀態為未生效/已生效待履約/已生效履約中的合同發起合同解除,經雙方達成一致后進行解除。
4.對售電公司有哪些具體要求?
為貫徹落實國家加快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要求,售電公司要根據“一方案、一規則、一通知”文件精神規范參與2023年市場化交易,做好“三到位、三防止”。
“三到位”是指:
(1)政策宣貫到位。售電公司要認真研究《方案》《規則》《通知》,做好落實。廣大企業用戶市場意識不強、電改政策不了解、電價知曉度不高,售電公司在從中要積極發揮橋梁作用,要及時向企業傳達政策及規則要求,幫助各企業用戶主動加強政策和交易規則的學習,指導協助代理企業及時有序參與各環節市場化交易。
(2)信息告知到位。售電公司要向代理用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特別是每月要向代理用戶告知平均購電成本、偏差考核費用等相關信息,做好企業用電價格解讀。特別是國有售電公司要主動公布度電價差等信息,推動企業電價公開透明。
(3)業務人員培訓到位。售電公司要加強自身的業務水平提升,做好一線業務人員的培訓工作,提升業務人員的素質。要抓緊建立專業的客戶咨詢服務團隊,及時解答用戶關于電力市場注冊、綁定、電費賬單等相關問題。
“三防止”是指:
(1)防止度電利潤過高。各售電公司要著眼培育市場主體,配合規范零售市場,“薄利多銷”,提高自身運營效率,降低運營成本,將改革紅利充分傳導給用戶,引導用戶主動提高用電粘性,發揮自身規模效應,促進終端用電用戶合理下降。當前省內不少企業因疫情影響生產經營,我們鼓勵售電公司直接免除企業的偏差考核費用,助力企業紓困減負。
(2)防止散發不實言論哄騙簽約。當前,全省范圍內發現個別售電公司利用企業市場意識不強、信息不對稱等因素存在哄騙簽約、哄抬電價等不規范行為,例如欺騙企業兜底不再延續、不簽約就會1.5倍電價等,造成市場混亂、企業倉促入市。售電公司要嚴格按照電力市場化交易政策、規則進行宣傳,不得散發不實言論。
(3)防止不正當競爭手段。當前,全省范圍內發現個別售電公司私自拿企業的工商注冊信息和電子簽章,哄騙、誘導企業與之簽訂了五年的長期高價合同,造成企業電價損失。也有售電公司以收取回扣等不正當手段向中間商輸送利益,變相增加企業用電成本。接下來,仙居 縣發改局將根據《浙江省零售市場管理辦法》,聯合縣市場監管局加大對電力市場化交易過程中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和查處力度。
浙江電力交易中心服務熱線:0571-51216666;
服務時間:9:00-17:00(智能語音客服24小時在線);
微信公眾號:浙江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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