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交通運輸廳聯合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出臺國內首個省級公路與電網建設的工作規范,印發《浙江省公路項目與架空輸電線路毗鄰或交叉建設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明確雙方臨近交跨安全距離、桿塔結構系數等相關要求和項目建設相關流程,為輸電線路建設提供了政策保障。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持續發展,公路交通網與架空輸電網在遇到毗鄰或交叉建設時,難免出現以下問題:設計標準不統一,主要體現在不同公路部門執行標準有所區別,項目新建、運營、改造各階段的標準有所不同,導致項目建設實施過程中出現分歧;工作流程欠完善,雙方在公路新建的規劃階段缺少一套可有效銜接的溝通機制,亦未固化通過前置踏勘盡可能避讓重要輸電通道的工作機制;當新建公路項目與在運輸電線路“碰頭”時,各地市各投資主體做法不一,未固化形成一套涵蓋項目建設全流程的統一高效的電力遷改工作流程;政府、電網、公路等相關方未界定毗鄰或交叉建設項目的具體責任,未明確各建設環節的具體任務,影響項目建設及項目遷改的實施效率。
這些“不確定因素”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與公路毗鄰或者交叉的電力線路建設效率,也會造成后續遷改帶來的社會資源浪費。為解開立體交通網建設涉及電力線路遷改項目持續增多、影響部分重要輸電通道電網安全穩定運行這個“硬疙瘩”,浙江省交通運輸廳與國網浙江電力溝通協作,聯合組建涵蓋規劃、設計、建設、運維等專業的專家隊伍。專家隊伍歷時一年,經充分調研和對各方各項規程的理解提煉,多方征求意見、多次修改完善,最終敲定《意見》內容,為解決交通網與輸電網的“碰頭”問題提供了機制保障。
《意見》首先堅持依法合規、合理科學的原則,明確公路與架空輸電線路建設運營的相關標準,統一并兼顧雙方行業標準規程規范,并按照“誰申請誰出資、后批服從先批、后建服從先建”原則制訂建設方案,力求避免分歧、經濟合理。其次,《意見》堅持緊抓源頭、流程再造原則,明確地方政府、公路建設單位及供電企業在公路項目可研階段提前介入電力線路遷改相關工作,前置電力設計審查程序,多方共同確認,促使電力線路遷改方案在初步設計階段落深落細,從源頭上避免特高壓線路、500千伏重要輸電通道等重要斷面遷改。《意見》還堅持機制提效、協同推進原則,提出省市縣三級交通主管部門和供電企業建立重大事項協商機制,在前期規劃和建設運營期間做好銜接溝通,協同高效做好跨越公路與電力線路遷改審批事項,共同營造良好合作環境,高效推動項目落地實施。
對具體建設要求,《意見》也作了明確。項目建設方在前期規劃階段應對擬定的線位方案開展現場踏勘和詳細調查,與涉及方有關管理部門做好充分對接,合理確定線位方案,盡可能互不干擾。公路建設原則上應避免特高壓線路、500千伏重要輸電通道、高壓變電站密集進出線等輸電線路的遷改。公路與架空輸電線路建設毗鄰時,原則上項目建設方的線位應滿足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規程的規定要求。在開闊地區,應按最高桿塔高度控制桿塔與公路間的最小水平距離;在受限地區,桿塔與公路間的最小水平距離應滿足公路建筑控制區和電力設施保護區的相關要求;無法滿足時,需經雙方協商確定,桿塔與公路間的最小水平距離應滿足相關設計規范。
對于公路與架空輸電線路建設不可避免交叉的情況,《意見》明確,應加強前期規劃銜接,針對先有公路的交叉,要求新建架空輸電線路桿塔應位于公路建筑控制區范圍外,因條件受限要設置在既有公路建筑控制區范圍內的桿塔,需先征得交通主管部門的同意,采取安全可靠的保護措施;針對先有架空輸電線路的交叉,要求新建公路應按規范要求做好架空輸電線路遷改,對于保留在公路建筑控制區內的桿塔做好安全評估,后續需改造升級時,在現場條件具備的情況下盡可能遷移至公路建筑控制區外。
國網浙江電力正全面深入做好《意見》宣貫落地工作。該公司加強政企聯動,建立公路項目電力線路遷改推進工作機制,按照浙江省公路項目建設計劃開展整體對接,推動公路項目電力線路遷改工作早啟動、早落實;加強技術把關,全面參與公路項目前期工作,在公路主線工程可研階段開展現場踏勘和詳細調查,公路與架空輸電線路之間的最小水平距離、交叉角、桿塔結構重要性系數等設計原則嚴格執行相關規程規范要求,確保項目實施安全可靠;加強組織保障,做好遷改項目后評估,依法合規履行架空輸電線路遷改的規劃紅線、環境影響評價、水土保持、用林等行政審批手續,跟蹤調查遷改項目建設全過程,及時開展社會和環境影響評價,促進行業管理水平不斷提高。
(作者:周嘯宇 卞榮 徐辰婧 單位: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經濟技術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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