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正式批復《內蒙古電力市場綠色電力交易試點方案》,原則同意按該方案組織實施,并要求編制實施細則,完善交易平臺功能,組織市場主體注冊,盡快啟動綠電交易試點,并做好與綠證機制的銜接。
內蒙古電力集團收到批復文件后,立即研究落實相關工作。對接自治區能源局,討論編制綠電交易實施細則,充分考慮與2024年電力中長期交易方案的有效銜接,明確電能量和環境價值的結算方式,保障綠電交易平穩有序起步。組織內蒙古電力交易公司,在交易平臺同步調整完善綠電交易相關功能,編制系統操作指引,做好市場主體培訓工作。通知引導市場主體,抓緊完成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建檔立卡并做好交易單元對應,完善綠電交易所需基本信息并簽訂承諾書,確保具備參與綠電交易條件。對接國家能源局電力業務資質管理中心和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按照最新的《綠電交易接口協議》, 與北京、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同步調試數據傳輸接口,確保綠電交易對應綠證準確核發和劃轉。
內蒙古電力集團將按照自治區政府工作部署,力爭3月組織開展首次綠電交易,將全部新能源市場化交易納入綠電交易范疇,進一步鞏固我區可再生能源消費量,助力自治區完成能耗雙控任務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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