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昆明市供用電管理辦法(暫行)》(以下簡稱《辦法》)發布。該《辦法》是由云南電網公司昆明供電局推動,昆明市多部門聯合印發的云南省首個地方性能源綜合管理規范性文件,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旨在加強昆明市供電設施的規劃、建設、管理與保護,規范供電行為,推動電力高質量發展。
《辦法》的起草過程遵循了依法依規、問題導向、公平公正、與時俱進的原則,結合了東部沿海地區的先進經驗,并針對昆明地區的實際情況進行了深入研究。《辦法》由五章五十三條組成,聚焦居民小區供配電設施建設等民生電力訴求,強調了對重要用戶、關鍵行業以及居民小區民生用電服務的保障。同時,鼓勵銀行和保險行業支持用戶提升裝備水平,提供消除用電安全隱患的服務,推進“獲得電力”整體服務水平的提升。
《辦法》響應國家“雙碳”目標,鼓勵公共機構、產業園區、工業企業及個人建設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項目,開發利用清潔低碳能源,并明確了新建居民住宅小區充電設施配建要求,滿足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需求。此外,還推動電網合理布局、電力工程快速落地,明確了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包括統籌安排和預留供電設施用地、架空電力線路走廊和地下電纜通道。
《辦法》還強化了電力設施保護,嚴控涉電公共安全隱患增量,保障人民群眾安全用電、放心用電,并明確禁止了無人機在電力設施保護區作業等危害電力設施的行為。要求供電企業和電力用戶嚴格執行電力設施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對電力設施的日常巡查和維護,及時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
昆明供電局通過《辦法》的實施,認真落實了《云南電網公司黨委建設世界一流法治企業行動方案》,深化政企協同機制,提升法律價值創造能力,運用法律規則設計能源管理綜合文件,為業務部門在法律范圍內獲得最大效益提供有力支撐。《辦法》的出臺是昆明供電局推動行業法治、助力社會法治建設的重要一步,為深化法治央企、法治南網建設探索實踐昆明經驗。(趙新平 劉慧萍 梅媛蕾 曹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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