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國家電投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會議由國家電投董事長錢智民主持。集團公司董事江毅、祖斌、朱鴻杰、李家模、楊繼學、戴德明,職工董事余文寶8人出席會議。
會議審議通過了內部控制管理規定、合規管理辦法、風險管理規定等基本管理制度,以及 2019年度內控體系工作報告、管理層合規承諾書等議案。會議指出,加強企業合規經營與風險管理,是集團公司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央企合規管理工作指示精神的具體體現,也是企業管理層履行推進法治建設責任人職責的重要內容。對于推動集團高質量發展,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特別是在新冠疫情影響下的政策變化與應對、公司重點任務的影響分析及應對中發揮了積極地保障作用。會議認為,集團公司按照國有資本投資公司改革試點要求,較好實現了法律、合規、風險、內控四項職能的深度融合,建立健全了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協同運作機制。會議要求,集團公司按照國資委、發改委等七部委關于企業經營與合規管理指引文件的要求,將合規經營管理落實到集團全員、全過程、全領域。與會董事現場簽署了合規承諾書。
會議還審議通過了海外投資等議案,聽取了董事會議定事項落實情況、董事會執行委員會行權情況的匯報。
集團公司副總經理、總會計師楊亞,副總經理夏忠、紀檢監察組組長陳維義,副總經理劉明勝,總法律顧問吳姜宏,董事會秘書、法人治理部(董事會辦公室)、計財部、資本部、國際部、法商部、產業中心、中電國際(海外公司)相關負責同志列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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