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力網訊 為推動售電業務規范管理和風險管控,加強對售電業務居間商的管理,根據華東大區紀檢部的工作部署,10月17日至18日,華東大區紀檢部聯合浙江公司紀委對福建售電公司開展了售電業務專項監督檢查工作。
福建售電公司在福建區域沒有電源點支撐,在電力交易中,類似于“中間商”的角色,“倒手賺差價”是唯一的盈利模式。對于售電公司而言,只有拿到足夠數量的客戶,才有盈利的基礎和跟電廠側談判的籌碼。針對次特征,售電公司以用戶需求為導向,以更加靈活多變的營銷策略,增加客戶黏性,充分了解用戶的分時負荷特性,有效保障售電公司的效益和管控風險。公司結合用戶的能源需求和經營目標,掌握用戶的能源消費規律,對客戶群體進行細分,為用戶設計、推薦和提供個性化的套餐式電價服務。
本次監督檢查以“專項督查+廉潔提醒”為側重點,從福建售電公司重點工作任務、廉潔風險點、業務開展合規性等方面開展督查。督查主要內容包含福建售電公司自成立以來所有內部規章制度的制定與執行、合同履約與檔案管理、居間商準入與簽約、費用結算與付款等方面,通過查看臺賬資料、實地檔案查閱、員工訪談、梳理售電業務工作流程、服務各環節風險點,幫助福建售電公司查找出工作薄弱點。
座談時,福建售電公司總經理譚井德向檢查組介紹了售電公司運營情況,要求相關部室嚴格落實控股及大區制度要求,強化薄弱點、緊盯風險點,確保售電業務開展合規性,促使各項業務經營管理工作有序開展、穩步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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