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行業的石油消費占比近60%。在碳中和背景下,傳統化石能源轉型在交通領域的探索和實踐,成為綠色交通的重要組成部分。
5月12日,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王大鵬在相關行業論壇上表示,可再生能源是我國重要組成部分,對于改善能源結構、保護生態環境、應對氣候變化,應對經濟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他稱,“十三五”以來,我國努力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新能源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截至2020年底,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總裝機規模達到9.3億千瓦,占總裝機規模42.2%。可再生能源發展也需要不斷創新發展模式,與其他產業進行融合發展和多元化開發利用,特別是交通行業與可再生能源融合發展,既有利于進一步拓展可再生能源的發展空間,也有利于推動交通能源低碳轉型,共同為實現雙碳目標做出貢獻。空間十分廣闊,意義十分重大。
他建議未來重點從三個方面開展相關工作:
一是加快“新能源+交通”等融合發展項目的推廣應用。“十四五”期間,新能源將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并舉,就地利用與外送消納并舉的方式,但當前土地因素已經成為制約新能源發展,特別是在中東部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服務區具有大量可應用的空間開展資源,加大新能源開發的條件。中國石化在這方面已經開展大量工作,比如在油田空地、加油站屋頂等領域布局光伏等項目,取得了很好效果。
二是推進電動汽車的融合發展,是破解當前消納問題的重要措施。未來隨著電動車汽車應用進一步擴大,電動汽車功率將十分可觀,通過管理,將分散的電動汽車充電設施進行整合,通過市場交易,促進可再生能源與電動汽車充放電匹配,實現車電互聯,將大大提高交通領域的新能源占比。
三是探索可再生能源規模化制氫的利用。氫能作為零碳清潔的能源載體,利用可再生能源制氫,不僅是清潔制氫的重要路線,也是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和大規模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措施。“十四五”期間,可再生能源發電成本持續降低,要積極探索可再生能源發電制氫的產業發展,提高交通領域的綠氫比例,在現代化工產業基礎較好的地區也可以重點開展能源化工綠氫替代。(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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