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莫讓借調成為隱形變異的官僚主義和腐敗溫床
大唐陜西發電有限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張學政
糾正“四風”不能止步,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干部借調”,由來已久,有其合理性,也存在現實問題。通過正規程序合理規范地借調干部參與上級工作專班、重大任務,不僅能夠打通企業之間、上下級之間、部門之間的壁壘,還能夠促使干部在多領域、多崗位的歷練中增長才智、錘煉能力、涵養作風,成為復合型人才,是企業干部培養的有效途徑,本是一件兩全其美的好事。但近年來一些單位機關部門,心存“不借白不借”的錯誤思想,致使借調現象日漸隨意,借調人員越來越多、借調時間越來越長、借調形式亂象百出,讓原本的“借調”變了味、走了樣,既給被借調干部帶來困擾,又增加基層企業負擔,更助長了官僚主義特權作風、滋養了懶政怠政行為、形成了腐敗溫床,備受基層群眾詬病。
一是違規借調助長“官僚主義”。官大一級壓死人。一些機關部門把“借調”當做解決工作難題的“萬能鑰匙”,隨意、任性、泛濫地長期從基層企業借調人員到上級部門“無償使用”,甚至違規將“短期借調”逐步異化為“長期霸占”,更有甚者為“終身擁有”。對于基層而言,上級部門的過度借調如同“抽血”,削弱了本是“一個蘿卜一個坑”的人力資源,辛苦培養出來的業務骨干被上級長期“占為己有”,干部梯隊建設淪為“空心化”,自身相關工作開展呈現出種了“上級田”、荒了“自家地”、敢怒不敢言的現象。對于借調人員來說,長時間的借調“漂浮在外”,既享受不到相應的福利待遇和工作薪酬,所在企業評先評優、職級晉升、職稱評定等又都與其無關,企業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大大降低。部分借調人員對原單位本職工作不能完全“甩手”,新部門工作任務又多、又繁雜,兩邊的活都要干,一度呈現“人在曹營心在漢”,深受“雙重擠壓”,每天焦慮度日。
二是違規借調滋生“懶政行為”。一些單位上級機關管理人員長期在機關工作,受“老資格”錯誤思想影響,存在職業倦怠、庸懶散拖、人浮于事的現象,普遍潛伏著一股“躺平”的暗流。這些管理人員接受任務高調“表態”之后,落實無具體“表現”,工作習慣當“二傳手”,把自身的日常工作、急難險重任務習慣交由“借調”人員完成,自己“指手畫腳”指導,常常是在編干部“看著”、借調人員“干著”,忙的忙死、閑人的閑死。此外,不少借調人員也想利用借調的機會好好表現,出于以出色完成工作任務的實績實效贏得上級部門肯定和認可、盡最大努力為自己爭取到“轉正留任”機會的心理,往往對于上級部門安排的工作“來者不拒”,自己整日加班加點工作,按時高質完成任務,更加助長了上級部門在編人員的“躺贏”思想。
三是違規借調暗藏“腐敗溫床”。在干部借調中,一般能入得了上級部門“法眼”的除了能力突出、身體力強、勤快務實、能干事會干事的人員外,還暗藏著一些“特殊人群”。比如,有的上級部門借調不看才干看關系,打個招呼、發個公函、托個關系,即把基層“關系戶”以“借”為名“調”到上級單位工作,躲過群眾監督,擇機曲線升遷。有的基層企業巧立名目設置“臨時機構”,別有用心地借調各類“關系戶”在此臨時機構任職“混日子”,掩人口目“吃空餉”,為“自己辦事”提供方便。有的上級部門“拿人手軟、吃人嘴短”,給予借出單位評先選優予以關照、業績考核手下留情、責任追究網開一面。如此種種,一系列隨意借調、任性借調、濫用借調現象,暗藏貪腐問題、帶來權力尋租、滋生腐敗溫床。
之所以發生以上“借調”亂象,究其根源主要是政治意識不強,存在“官本位”思想和官僚主義作風。規范干部借調為基層減負,關鍵在上級單位和“關鍵少數”,必須深刻警醒,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違規借調現象具有頑固性、反復性、隱蔽性和變異性,稍有監管松懈,就會陷入“清理—反彈—再清理”怪圈,必須時刻警惕,精準研判,緊盯不放、靶向糾治、久久為功。
一要在強化政治引領上持續發力,筑牢“不會濫借”的自覺。要認真學習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刻領會中央整治違規借調干部為基層減負的重大意義,嚴肅組織人事紀律,規范干部日常管理,增強規范借調為基層減負的內生動力。要鞏固主題教育成果,深化黨紀學習教育,督促黨員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關鍵少數”,認真落實《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干規定》和關于規范借調干部的有關要求,引導廣大黨員干部樹立和踐行正確的政績觀和權力觀,從思想和利益根源上掃除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積弊,把更多的經歷投入到抓落實、促改革、謀發展上,擔當作為、提高效率、追求卓越、勇創佳績。要推進組織人事管理體制機制改革,深化人力資源優化配置與效率提升行動,科學核定企業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以事定崗、以崗定人、以職定責,做到人崗適配、人事相宜、能進能出,確保人力資源管理與生產經營發展高效協同,消除通過借調方式補充人力不夠的需求。
二要在強化建章立制中抓好落實,織密“不能濫借”的籬笆。要建立完善干部借調管理制度,明確干部借調的事由、條件、程序、時限、比例,以及借調行為中各方的權利、義務、責任,劃定借調工作“紅線”和“底線”,嚴格干部借調逐級審批程序,適時公示借調審批結果接受監督,據實簽訂干部借調工作協議,讓合理借調有章可循,使違規借調望而卻步,杜絕干部借調無序泛化。要樹立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薪酬激勵機制,實施部門月度績效考核評價和全員業績考核測評,嚴格考核結果運用,深化落實“四能”機制,對不能勝任工作、庸懶散拖的人員給予“退出”機制,倒逼各級管理人員自我加壓提升工作質量效率。要建立實施“全員公開競聘”制度,開展重點難點任務“揭榜掛帥”,通過公開競聘和競爭揭榜,讓更多的干部擁有公平公正公開和透明被借調的機會;同時對工作成績突出、職工群眾認可的借調干部在空崗“公開競聘”中給予一定的激勵措施,切實“把合適的人放到合適的崗位上”,讓真正有能力、敢擔當、善作為、獲公認的好干部得到重用。
三要在強化監督問責上動真碰硬,彰顯“不敢濫借”的震懾。要集中開展違規借調問題專項整治和清理,對不符合借調條件的,一律清退回原單位,對未在規定期限內退回的借調人員責令停發工資,并對借調部門和借出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雙約談”,推動讓基層干部回歸基層,給違規借調畫上“休止符”。要加強干部借調工作的監督檢查,將違規借調問題列入組織部門職能監督、納入黨委巡察監督內容、作為紀檢部門專項監督事項,融入職工代表巡視重點內容,充分發揮“大監督”體系建設作用,組織人事、紀檢巡察和黨建工會等部門聯合作戰、協同發力,深化對違規借調問題的協同監督、聯合施治,進一步規范借調行為,遏制違規借調亂象發生。要加強違規借調行為的追責問責,對監督檢查發現的未經批準擅自借調、超期借調等違規行為,以及隨意濫借致使現有工作人員人浮于事、疏于管理造成不良影響或者給企業造成損失的,發現一起嚴懲一起,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責任,對典型問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用好典型案例深化警示教育,定期復盤總結,舉一反三深化整改,達到通報一個、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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