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全國煤炭中心發布關于進一步嚴肅電煤中長期合同履約數據報送的通知,請未完整報送8月份履約數據和1-8月份履約數據的企業,9月20日前務必完成履約數據報送工作。從9月份開始,對于不履約案例違約即追責,執行“欠一補三”合同條款。詳情如下:
關于進一步嚴肅電煤中長期合同履約數據報送的通知
各有關企業:
近一段時間以來,各地各有關企業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明確2022 年下半年電煤中長期合同監管臺賬并嚴格做好履約監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嚴格按政策要求履約,加強合同履約監管。大部分供需企業嚴格落實《通知》要求,能夠及時、準確、全面的在全國煤炭交易中心據實報送履約情況。
連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司局每天組織召開電煤中長期合同不履約案例核查會議,針對供、需企業在全國煤炭交易中心平臺報送8月份履約率低或報送差異較大的合同,進行重點分析研判。為做好電煤中長期合同履約監管工作,請供、需企業務必按照《通知》要求,對照監管臺賬內的每一筆合同,及時、準確的完成履約數據報送工作。請未完整報送8月份履約數據和1-8月份履約數據的企業,9月20日前務必完成履約數據報送工作;對于已完成履約報送數據企業,請抓緊核對履約數據報送是否正確。避免出現因自身報送錯誤、供需雙方口徑不一致等情況干擾履約監管工作,全國煤炭交易中心將如實記錄履約數據報送情況,并將有關數據按照文件要求每日更新共享至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以后月份的履約情況,須不晚于次月的12日前向全國煤炭交易中心在線報送。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明確電煤中長期合同履約有關事項并做好8月份不履約案例報送的通知》要求,從9月份開始,對于不履約案例違約即追責,執行“欠一補三”合同條款,此后再次違約加倍追責。請各有關企業(含部分開展履約數據報送的地方交易中心)高度重視,對照2022年下半年電煤中長期合同監管臺賬合同逐筆梳理,全面、準確、及時開展履約數據報送工作,全國煤炭交易中心將全力做好履約監管平臺支撐服務保障工作。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