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電力業務許可管理的通知》印發后,華北能源監管局認真謀劃、及時部署,多措并舉抓好貫徹落實工作,推動可再生能源許可管理新政在華北區域落地見效。
《通知》的印發是國家能源局立足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新業態,對電力業務許可管理政策的重大調整。華北局組織相關處、業務辦召開專題會議,集中學習文件內容,吃透改革精神,找準貫徹落實的結合點、落腳點,同時組織部分可再生能源企業先行先試,對標新要求辦理相關許可業務,確保政策調整事項在資質與信用信息系統走得通、辦得實。
為確保《通知》精神貫徹落實、精準施策,華北局要求有關企業對照《通知》全面開展自查,對不符合要求的事項,特別是分散式風電項目許可豁免、管理人員兼任范圍和投產日期許可登記等,要及時完善企業經營條件和規范管理模式,按規定辦理許可注銷或變更手續。有關工作要求通過我局電力安全監管平臺一對一向轄區內所有可再生能源企業推送,確保貫徹落實工作全覆蓋、無死角。
華北能源監管局將把貫徹落實文件精神作為資質許可日常監管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多渠道宣貫政策規定,細化任務安排,通過規范電力業務許可管理助力華北區域能源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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