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構建江蘇新型電力系統,充分發揮煤電基礎保障性和系統調節性作用,促進新能源快速發展和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江蘇能源監管辦提前謀劃、多措并舉,扎實推動煤電容量電價機制落實落地。
一是加強政策解讀和宣傳引導。在國家容量電價政策發布后,我辦第一時間召開政策宣貫會,指導電網企業、發電企業向用戶充分闡釋建立容量電價機制對發揮煤電支撐調節作用、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的重要意義。二是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組織實施。督促調度機構及時建立煤電機組容量電價申報平臺,在交易中心進行公開測試,并組織企業現場觀摩,介紹申報流程,相關企業均在1月2日前完成申報。三是印發《關于落實煤電容量電價機制相關工作的暫行通知》,要求發電企業加強機組運行維護管理,如實申報機組最大出力,嚴格遵守調度指令;電力調度機構嚴格落實考核機制,規范認定機組最大出力及未達標情況。四是強化煤電機組容量電價適用范圍認定監管。1-2月份,我辦赴調度機構現場監督機組最大出力抽測,合計調用機組195臺,實際調用最大出力超過申報值,江蘇容量電價考核機制發揮了積極引導作用。五是結合節能減排現場檢查,赴省內多家煤電企業宣貫容量電價政策,督促企業落實國家對于能耗、環保和靈活調節能力等要求,為企業綠色發展賦能。
下一步,江蘇能源監管辦將進一步加強煤電機組容量電價出力申報、認定、考核工作監管,持續對省內煤電機組容量電價適用范圍認定情況進行抽查,有效促進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和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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