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印發了《核電廠消防站建設暫行規定》(國能發核電規〔2024〕47號)(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國家能源局核電司有關負責同志接受采訪,回答記者提問。
問:《暫行規定》印發的背景是什么?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大型核設施單位、大型發電廠、民用機場、主要港口、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大型企業等單位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承擔本單位的火災救援工作。消防站是專職消防隊執勤訓練的場所,在撲救火災和搶險救援方面發揮重要作用。我國核電廠主要參考城市消防站要求建設專職消防隊和消防站,為保障消防安全發揮了積極作用。為進一步規范核電廠消防站建設,加強核電廠消防安全管理,經廣泛調研和認真研究,制定《核電廠消防站建設暫行規定》。
問:《暫行規定》的內容有哪些?
答:《暫行規定》共6章22條。第一章總則,明確了適用范圍、職責等。第二章建設規模和建設時間,規定了消防站建設規模、建設時間和專職消防隊組建時間等。第三章布局與建筑設施,規定了消防站設計要求、布局要求等。第四章裝備配備,規定了消防車輛性能、滅火器材、通信器材等配備要求。第五章人員配置,規定了組織機構、人員條件、執勤人數等要求。第六章附則,規定了解釋權和有效期等。
問:《暫行規定》在哪些方面對核電廠消防站建設進行了規范和細化?
答:《暫行規定》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現行國家標準規范要求,明確核電廠消防站原則上按照不低于《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中的一級普通消防站建設。在此基礎上,結合核電實際作出進一步規范和細化:一是統一消防站人員、車輛配置要求,保持各核電廠消防站現有配置的中高值水平。二是規范建設時間。核電廠專職消防隊應在首臺機組核島工程開工前組建,經核電集團組織檢查后上崗執勤;消防站應在首臺機組核島工程開工后18個月內完成建設,經核電集團組織檢查后投入使用。三是明確消防裝備配備及性能要求。針對核電廠特點,適當提高消防車輛、通信器材等裝備配備及性能要求。四是合理設定消防員從業年齡上限。考慮到核電廠消防救援場景相對固定,且具有輻射防護等特殊要求,在保證消防員經驗和專業技能高要求高標準的基礎上,適當放寬從業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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