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黃浦區、開發區和高新區發布碳達峰碳中和獎勵辦法,最高補貼1000萬元
為落實廣東省系統部署推動碳達峰、碳中和的工作任務,廣州黃埔區、開發區、高新區結合近幾年政策實施情況,日前印發《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 廣州高新區促進綠色低碳發展辦法》。《辦法》明確,列入國家、省、市、區監管的重點用能單位,在完成節能主管部門下達的能源“雙控”目標的前提下,對2025年度較2020年度產值未下降而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下降200噸標準煤以上,或2025年度較2020年度產值增長25%以上、萬元產值能耗下降10%以上的,按節能量給予500元/噸標準煤補貼,補貼最高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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