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能源局發布開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開發領域不當市場干預行為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貫徹落實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部署總體工作方案和近期舉措的通知》和國家能源局《開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開發領域不當市場干預行為專項整治方案》,進一步優化可再生能源發展環境,結合安徽實際,制定《安徽省開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開發領域不當市場干預行為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重點整治2023年以來安徽省各地對風電、光伏及抽水蓄能項目(以下簡稱項目)開發強制要求產業配套、投資落地等不當市場干預行為,企業反映強烈的典型問題可延伸至2022年。
專項整治期限為2023年10月中旬至11月底。
安徽省開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開發領域不當市場干預行為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貫徹落實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部署總體工作方案和近期舉措的通知》(國辦發〔2023〕15號)和國家能源局《開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開發領域不當市場干預行為專項整治方案》,進一步優化我省可再生能源發展環境,結合安徽實際,制定《安徽省開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開發領域不當市場干預行為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國家加快建設高效規范、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全國統一大市場的要求,重點整治對風電、光伏、抽水蓄能項目開發強制要求產業配套、投資落地等不當干預市場行為,開展自查自糾,抓好整改落實,建立常態化長效化機制,營造良好發展環境,推動全省新能源及抽水蓄能高質量發展。
二、成立省專項整治工作專班
組長:汪振宇省發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長
副組長:曾曉明省能源局副局長
成員:汪路航省能源局新能源處處長
汪永智省能源局新能源處副處長
張駿祥省能源局新能源處一級主任科員
余慧婷省能源局綜合法規處三級主任科員
蒯圣宇國網安徽省電力公司發展部副主任
周遠科國網安徽省電力公司發展部處長
省專項整治工作專班負責協調推進全省新能源及抽水蓄能開發領域不當干預市場行為專項整治工作,重大問題及時報告省委、省政府及省發展改革委。
三、專項整治內容
重點整治2023年以來我省各地對風電、光伏及抽水蓄能項目(以下簡稱項目)開發強制要求產業配套、投資落地等不當市場干預行為,企業反映強烈的典型問題可延伸至2022年。
具體包括:
(一)各級地方政府或相關部門通過印發文件等形式,對項目開發明確要求或變相要求必須配套產業或者引入產業;
(二)雖未明文規定,但口頭強制要求配套產業或者引入產業,或對于沒有允諾配套產業或配套產業落實不及時的項目和投資主體給予阻礙或明顯歧視政策;
(三)地方政府或相關部門通過印發文件等形式,強制要求項目投資主體繳納高額保證金、投資合作保證金、項目開發建設履約保證金、引入外資、獲取或限制項目的碳排放權等附加收益。
四、專項整治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期限為2023年10月中旬至11月底。
(一)廣泛收集問題線索。
通過網上在線咨詢、電子郵件、電話和信件等方式,進一步暢通經營主體和各界反映問題的渠道,廣泛收集問題線索。(10月下旬前完成)
(二)組織開展自查自糾。組織各市、縣(市、區)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各市及廣德市、宿松縣發展改革委應于10月30日前將本市(縣)自查自糾情況報省能源局。
(三)認真落實整改要求。對于發現存在強制要求產業配套、投資落地等不當市場干預行為的,按照“誰提出、誰負責”的原則進行整改;對于已出臺、發現問題的政策文件,根據權限修訂、廢止;對于已簽訂開發意向協議但未實際實施的項目,及時停止不當市場干預行為,并對相關協議進行修改;對于已簽訂開發意向協議且正在實施的項目,應與開發企業協商,按照“保護企業利益、杜絕投資浪費”的原則依法依規妥善處理;對于發現黨員干部存在違反黨紀國法問題線索的,要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公安機關。時間貫穿專項整治全過程,做到邊自查邊整改。
(四)切實做好核查評估。各地自查整改結束后,省能源局組織第三方對各市自查整改情況與實效進行核查和評估,自查整改工作完成一個核查評估一個。對專項整治工作進度緩慢、工作不實、效果不佳的,將予以通報并作為參與后續風電光伏項目建設規模競爭性配置、申報一體化項目的重要依據。(11月30日前完成)
(五)按時形成工作總結。對照國家和我省工作方案要求,省能源局會同各地形成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并上報國家能源局。(12月10日前完成)五、有關工作要求
(一)迅速組織落實。各市、縣(市、區)能源主管部門應落實重大事項向黨委、政府作匯報制度,明確專項整治工作的牽頭領導,確定專人負責,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各市及廣德市、宿松縣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于10月20日前報省能源局。
(二)強化信息報送。建立信息報送制度,按照半月調度要求,各市及廣德市、宿松縣能源主管部門應于每月20日前、次月5日前將當月前半月、上個月專項整治工作推進情況報省能源局。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級能源主管部門要及時總結專項工作經驗,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媒體,加強專項整治工作的宣傳,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來源:安徽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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