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刻吸取混塔式風電項目人身傷亡事故教訓,進一步加強混塔式風電項目施工安全防控,山東能源監管辦迅速采取行動,全面加強混塔式風電項目的安全監管和風險防范工作。
一是強化施工安全風險管控,提升混塔式風電本質安全水平。督促相關電力企業重點從加強混塔式風電設計標準、施工方案研究、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特種設備報審、危大工程施工方案的編審批流程以及人員入場安全教育培訓,混凝土塔筒施工平臺設置荷載標識、混凝土塔筒內應設置獨立、牢固、可靠的安全帶(繩)掛點,掛點滿足安全帶高掛低用要求,平臺與筒壁連接部位安全可靠性合格后投入使用等以上方面進行管控,確保施工本質安全得到有效控制。
二是壓實企業主體責任,提升電力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能力。結合全省預防高處墜落專項整治明查暗訪工作,督促相關電力企業壓實企業主體責任,深刻認識當前風電項目(特別是混塔式風電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風險和隱患,筑牢安全意識,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對安全風險進行分級管控,對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治理,堅決防范遏制各類事故發生。
三是落實屬地責任,形成監管合力。各級電力安全監管部門加強對轄區電力企業特別是混塔式風電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督指導,督促轄區電力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各項安全風險防控措施,加強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同時,要積極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不斷提升監管效能。
下一步,山東能源監管辦將以混塔式風電項目人身傷亡事故教訓為鏡鑒,加強混塔式風電項目安全監管和風險防范工作,秉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緊盯混塔式風電項目的施工安全監管,堅決防范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全省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
來源:山東能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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