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能動力公告,公司擬向東方電氣發行股份、可轉換公司債券購買其持有的川能風電20%股權,向明永投資發行股份購買其持有的川能風電10%股權及川能風電下屬會東能源5%股權、美姑能源49%股權、鹽邊能源5%股權和雷波能源49%股權。
同時,公司擬向不超過35名特定投資者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募集配套資金金額不超過本次交易中公司發行股份、可轉換公司債券購買資產交易金額的100%,且發行數量不超過本次交易前公司總股本的30%;募集配套資金在扣除中介機構費用和相關稅費后,將用于標的公司“涼山州會東縣小街一期風電項目”、“涼山州會東縣淌塘二期風電項目”等項目建設以及補充公司和標的公司流動資金。
根據標的資產最近一年的財務數據初步判斷,預計本次交易未達到《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標準;截至本預案簽署之日,標的資產的審計、評估工作尚未完成,交易價格尚未確定,尚無法結合標的資產交易價格進一步判斷本次交易是否達到《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標準。
本次交易前,公司主營業務包括風力發電、光伏發電、垃圾發電等新能源發電業務,鋰礦開采等鋰電儲能業務,以及環衛一體化和環保設備銷售業務。本次交易系公司收購合并范圍內下屬公司的少數股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主營業務不會發生變化。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