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陽縣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同意平陽1號海上風電項目核準的通知》,《通知》顯示,平陽1號海上風電項目位于溫州市平陽縣東南部海域,場址中心離岸距離約74km,水深約35~38m,場址呈北寬南窄四邊形,東西向最寬約7.4km,最窄約3.6km,南北向長約14.7km,海域使用面積約447.7635萬平方米。
項目業主為平陽潤洋新能源有限公司(金風科技控股子公司),該項目總投資為968700萬元,擬建設總裝容量60萬千瓦的海上風電項目,建設1 座500kV上升壓站,風電場所發電能由10回66kV海底電纜匯流至海上升壓站,經500/66kV變壓器升壓至500kV后通過1回三芯3×1200mm2 海纜敷設至瑞安丁山圍墾附近,過堤后接至500kV上集控中心。
關于同意平陽1號海上風電項目核準的通知
平發改投資〔2022〕367號
平陽潤洋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單位《平陽1號海上風電項目項目申請報告》及相關附件收悉。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經研究,原則同意平陽1號海上風電項目建設,現將項目核準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項目建設意義:本項目是貫徹落實浙江省海上風電規劃及浙江省創建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的重要舉措,有利于開發利用我市海上風能資源,發展清潔能源,優化能源結構,保護生態紅線,促進我市經濟可持續發展。
二、項目選址:項目擬用海位于溫州市平陽縣東南部海域,場址中心離岸距離約74km,水深約35~38m,場址呈北寬南窄四邊形,東西向最寬約7.4km,最窄約3.6km,南北向長約14.7km。
三、建設規模和內容:海域使用面積約447.7635萬平方米,擬建設總裝容量60萬千瓦的海上風電項目,建設1 座500kV上升壓站,風電場所發電能由10回66kV海底電纜匯流至海上升壓站,經500/66kV變壓器升壓至500kV后通過1回三芯3×1200mm2 海纜敷設至瑞安丁山圍墾附近,過堤后接至500kV上集控中心(集控中心在瑞安2號項目建設)。線路具體接入方案以相關部門的接入系統報告審查批復為準。
四、總投資及資金來源:總投資為968700萬元,資金由單位自籌解決。
五、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和《外商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提出變更申請,我局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書面決定。
六、請平陽1號海上風電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環評、海域使用權、安全生產等相關手續。另外,開工前項目單位需征得軍方部門意見;未取得海域使用權前,不得開工建設。項目建成后,項目單位應按規定程序進行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七、項目核準相關文件:《浙江省能源局關于2022年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浙能源【2022】5號)、《關于平陽1號海上風電項目用海意見的復函》(平資規函【2022】531號)、《平陽1號海上風電項目用海選址和平面布置合理性研究專題報告評審意見》、《關于批準金風潤洲新能源有限公司開展平陽 1 號海上風電項目前期工作的函》(平發改函【2022】77號)、《平陽1號海上風電項目社會風險評估報告》(平陽政法風評【2022】167號)、《平陽1號海上風電項目協議》等。
八、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平陽潤洋新能源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