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2022年度光伏組件(第一批)框架協議采購招標公告
(采購編號:HNNJ2022-03-3-024)
1.招標條件
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2022年度光伏組件(第一批)框架協議采購項目已獲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采購人為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物資供應中心。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2022年度光伏組件(第一批)框架協議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
采購范圍為集團公司所屬區域(產業)公司光伏發電項目光伏組件。本次框架協議預估采購總容量2000MW,最終采購量以通過投資決策的實際項目需求為準。
協議有效期:自協議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標段劃分:本次框架協議分四個標段。標段劃分如下: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質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投標產品應有國家認監委認可的認證機構頒發的產品認證證書。
3.2.2.標人投標的產品應通過CGC、CQC、TUV、ITIS之一的認證。
3.2.3.投標人所投產品應滿足《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2018年本)》相關規定。
3.2.4.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0年以來各類組件產品累積出貨量不少于2GW,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投標人需提供2020年以來累積銷售業績相關證明(項目業績清單、銷售合同封面、簽字頁、供貨范圍頁等)
3.2.5.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6.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采購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2 年 3 月 25日9:00至2022年 4 月 2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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