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憲法?為什么把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
什么是憲法精神?憲法與普通法律的確保是什么……
身著“紅馬甲”的普法使者正在為大家進行志愿服務宣講,這是日前發生在山東電建一公司德益公司的一幕。
為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迎接全國第五個“憲法宣傳周”和第九個“國家憲法日”的到來,推進憲法進企業,廣泛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山東電建一公司德益公司“燭光”青年志愿者組織開展“憲法宣傳周”志愿服務普法宣傳活動,弘揚憲法精神,提升全員法治意識。
活動中,公司法律專責人員身穿“紅馬甲”,通過“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推動全面貫徹實施憲法”主題展架海報開展憲法日宣講,從“什么是憲法,為什么把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到憲法的修改歷程,憲法與普通法律的確保是什么,什么是憲法精神”等方面內容普及憲法知識,就大家提出的法律問題進行現場解答,并發放憲法宣傳折頁,教育引導大家走進憲法、了解憲法,學習憲法、尊重憲法,堅決維護憲法權威。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通過本次志愿服務普法宣講,以別樣方式推進公司“憲法宣傳周”活動走深走實,增強了職工的憲法意識,營造了學法、懂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有助于提升全員法治意識、風險意識及合規意識,深化法治電建建設,為公司高質量發展提供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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