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2時9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地區烏什縣發生7.1級地震,震源深度22千米,新疆克州新隆公司及項目現場震感強烈。經初步巡查,“三站一中心”人員安全、電力生產設備設施及水工建筑物運行正常。屬地公司在嚴格落實電力安全生產應急措施,在安全可控、設備穩定的情況下,做好能源保供工作。
地震發生后,公司快速反應,第一時間對處于地震影響區的克州新隆公司作出抗震防災工作部署。迅速組織現場人員,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對克孜河流域的塔日水電站、夏特水電站、烏恰光伏現場設備設施、水庫及輸水系統進行全面排查,堅決杜絕設備帶隱患運行。
1月23日凌晨,公司組織專業人員趕赴現場,對現場機電設備、水工建筑物、引水系統進行了深入排查,尤其是對水庫大壩進行了重點排查,暫未發現因地震誘發的安全隱患。屬地公司隨時做好準備,加強與地方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的聯系,做到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做好充足的物資儲備,保持高度警惕,時刻防止余震帶來的次生災害,堅決落實保人身、保設備的各項應急措施。嚴格落實電力安全生產應急措施,在安全可控、設備穩定的情況下,配合當地政府開展應急搶險、供電保障等工作,全力保障電力安全穩定運行。
新疆夏特水電站
新疆塔日勒嘎水電站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