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秋冬季重污染程度明顯降低。2019–2020年秋冬季(截至2020年2月15日,下同),74城市PM2.5平均濃度為50微克/立方米,與2013–2014年秋冬季相比下降44%。面對當前復雜的大氣污染形勢,我們應繼續將337城市全面達標作為目標,堅定不移地持續推進PM2.5及其前體物減排,深入研究NOx和VOCs的協同控制途徑
大氣重污染的成因來源與控制是社會熱點問題之一。在春節和疫情管控期間,國家大氣污染防治攻關聯合中心通過多種方式,深入分析重污染過程的特征和規律,為2020年打贏藍天保衛戰提供持續的科技支撐。從今天開始,我們將陸續推出系列專家解讀,回答公眾關切。本期邀請北京大學胡敏教授、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唐桂剛研究員,就我國近年來空氣質量改善情況和大氣污染防治形勢進行解讀。
1 全國PM2.5年均濃度大幅下降,重污染天數顯著減少
全年空氣質量大幅改善。2013–2019年,全國74個新標準第一階段監測實施城市(即74城市)PM2.5、PM10、SO2、CO和NO2濃度分別下降43%、40%、73%、39%和12%,平均重污染天數由29天減至5天。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PM2.5、PM10、SO2、CO和NO2濃度分別下降47%、38%、77%、49%和11%,平均重污染天數由75天減至20天。北京市改善幅度更明顯,PM2.5、PM10、SO2、CO、NO2濃度在近6年中分別下降51%、35%、83%、55%和27%,重污染天數由53天減至4天。
“2+26”城市和北京市PM10、PM2.5及SO2、NO2和CO的變化趨勢
(來源:中國環境監測總站)
秋冬季重污染程度明顯降低。2019–2020年秋冬季(截至2020年2月15日,下同),74城市PM2.5平均濃度為50微克/立方米,與2013–2014年秋冬季相比下降44%;平均每個城市發生4天重污染天,比2013年秋冬季減少15天。“2+26”城市2019–2020年秋冬季PM2.5平均濃度為77微克/立方米,與2013年相比下降40%;每個城市平均發生14天重污染,比2013年秋冬季同期減少28天。北京市秋冬季PM2.5濃度呈波動下降趨勢,2019–2020年秋冬季PM2.5濃度比2013年下降44%;發生8天重污染,比2013年秋冬季同期減少12天,空氣質量改善明顯。
全國74城市、“2+26”城市和北京市重污染超標天和秋冬季PM2.5濃度的變化
(來源:中國環境監測總站)
2 京津冀秋冬季PM2.5二次污染特征明顯,硝酸鹽已超越硫酸鹽成為主要的無機組分
PM2.5中既包含一次排放的顆粒物,也包含由SO2、NOx等氣態污染物二次轉化生成的顆粒物。2013年以來,隨著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PM2.5的一次組分濃度和占比均明顯下降。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為例,揚塵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地殼物質占比從20%下降至10%左右;二次組分(硝酸鹽、硫酸鹽、銨鹽等)濃度有所下降,但占比從40%上升至50%左右,重污染期間有時可高達80%,二次PM2.5污染特征越來越突出。由于燃煤污染治理取得成效,硫酸鹽濃度大幅下降;硝酸鹽濃度變化不明顯,已成為占比最高的二次組分,京津冀地區秋冬季的二次PM2.5污染已由硫酸鹽型污染轉變為硝酸鹽型,特別是北京地區,2018年秋冬季硝酸鹽占比平均為24%,有機物占比平均為23%。因此,應進一步強化氮氧化物(NOx)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的減排。
北京2011-2018年秋冬季PM2.5化學組分濃度及占比年際變化
(2011年元素碳和有機物數據缺失,來源:北京大學)
3 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任重道遠,仍需堅定方向,持續推進
縱觀我國大氣顆粒物污染治理歷程,從上世紀70年代至90年代初主要治理總懸浮顆粒物(TSP,粒徑小于100微米),到1996年PM10(粒徑小于10微米)出現在《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再到2012年PM2.5(粒徑小于2.5微米)被納入新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治理對象經歷了從煤煙塵污染到可吸入顆粒物,再到以二次污染為主的“PM2.5”。控制上對顆粒物粒徑關注越來越“小”,將PM2.5作為主要控制對象,說明污染防治更加關注對人體健康的影響。顆粒物家族中還有PM1等更小的顆粒物,其質量濃度占PM2.5的50-70%甚至更高,因其與PM2.5濃度的高度一致性及其測量方法的不穩定性等原因,國際上沒有哪個國家將PM1列入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實際上,PM2.5和PM1都屬于細粒子,絕大部分同宗同源,治理PM2.5也是同時治理PM1。
我國空氣質量標準中PM2.5目標值對應世界衛生組織(WHO)過渡期第1階段目標值(年均35微克/立方米)。實踐證明,我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走出了“高質量、高效率”的中國道路,尤其是《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以來,一系列的治理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2019年全國337地級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濃度為36微克/立方米,其中157個城市PM2.5達到年均值35微克/立方米的標準。
同時我們應該看到,我國仍有180個城市PM2.5年均濃度尚未達標,臭氧污染也日益凸顯。面對當前復雜的大氣污染形勢,我們應繼續將337城市全面達標作為目標,堅定不移地持續推進PM2.5及其前體物減排,深入研究NOx和VOCs的協同控制途徑,為全國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提供堅實的科技支撐。為實現“美麗中國”目標,未來我們還會向世衛組織過渡期第2階段目標值(年均25微克/立方米)目標繼續努力,讓藍天白云常駐,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仍然任重道遠。
解讀專家:北京大學 胡敏 教授,中國環境監測總站 唐桂剛 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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