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湖北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印發《開發性金融支持縣域垃圾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實施細則》的通知,力爭完成“十四五”期間湖北省縣域垃圾污水處理設施高標準全覆蓋的工作目標。
關于印發《開發性金融支持縣域垃圾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建局、城管委(局),武漢市水務局,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根據《住建部 國家開發銀行關于推進開發性金融支持縣域生活垃圾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通知》(建村〔2022〕52號)要求,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關于實施鄉村建設行動的決策部署,進一步統籌推進縣域生活垃圾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切實提升城鄉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改善城鄉人居環境,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國家開發銀行湖北省分行制定了《開發性金融支持縣域垃圾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實施細則》(附后),現印發給你們,請各地結合實際參照執行。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省住建廳
城建處:敖鷹 027-68873026
城管處:陳勁松 027-68873736
村鎮處:周旭 027-68873790
國家開發銀行湖北省分行
趙妮 027-86759827
倪峰 027-86759557
附件:開發性金融支持縣域垃圾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實施細則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國家開發銀行湖北省分行
2022年8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開發性金融支持縣域垃圾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實施細則
一、工作目標
綜合考慮地方經濟發展水平和融資需求,落實綠色信貸要求,精準支持縣域垃圾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堅持因地制宜、模式創新、全面推進,力爭完成“十四五”期間湖北省縣域垃圾污水處理設施高標準全覆蓋的工作目標。
二、重點支持內容
(一)新建垃圾、污水處理設施
1.縣城、鄉鎮、行政村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設施、集中收集設施;
2.縣城、鄉鎮生活垃圾中轉站;
3.各類生活垃圾運輸車輛,特別是專用車輛電動化替代等環保項目;
4.鄉鎮小型化、分散化、無害化垃圾處理設施、再生資源回收點(站);
5.建制鎮、行政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網和提升泵站;
6.建制鎮、行政村納污水體生態修復、黑臭水體治理和污泥處理設施。
以上建設內容建議由市(州)或縣(市、區)統籌策劃項目,將各村鎮零散的建設需求統籌整合實施,提高融資效率。
7.縣城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
8.縣城固體廢物、建筑垃圾處理設施;
9.智慧系統,如縣域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運行監管信息平臺、智慧水務等;
10.再生資源利用,如縣級垃圾再生資源利用中心、再生水廠、生活垃圾循環經濟產業園等。
以上建設內容建議合理設置投資規模,當項目收益較少、無法覆蓋貸款本息時,充分利用實施主體的綜合現金流或其他收入,實現項目及實施主體的財務平衡。
(二)存量垃圾、污水處理設施改擴建
1.垃圾處理廠(場)改擴建;
2.生活、工業污水處理廠提標擴容改造等。
可將當地供水廠改擴建與污水廠改擴建工程整合實施,增加項目綜合收益。
(三)城鄉污水管網、雨污分流系統改造升級
1.縣城老舊污水管網更新改造、雨污分流改造;
2.村鎮“最后一公里”污水管網、雨污分流系統的建設等。
該類建設內容一般無自身收益,建議結合地方實際,統籌做好項目策劃,將公益性建設內容與可產生收益的經營性建設內容結合起來,或利用當地砂石開采收益、礦山開發收益等項目外收入作補充,實現項目現金流和信用結構總體平衡。對于資源稟賦較差的村鎮,地方政府可探索“以獎代補”模式。
(四)海綿城市建設
海綿城市建設內容中的道路透水鋪裝、雨污分流管網等建設內容均可納入垃圾污水處理設施建設。
(五)片區綜合開發類項目
1.長江大保護;
2.產城融合;
3.擦亮小城鎮;
4.EOD項目等。
將垃圾污水處理建設內容納入片區綜合開發類項目中,采用“全要素資源統籌一體化”模式,以豐補歉綜合算賬。
(六)存量垃圾、污水處理設施整合轉讓類
區域內存在已建成的垃圾污水處理設施,但運營主體實力較弱,導致運營效率較低、收益較差,轉讓意愿較強,且地方政府希望整合存量垃圾污水處理設施,整體提升當地污染治理效率。
可采用政府將低效運營的存量垃圾污水處理設施的特許經營權先行收回,再通過實施模式(TOT模式)授予新實施主體特許經營權,既可避免資產轉讓產生高額稅費,又可不受并購類貸款相關限制。
三、信貸支持政策
對于縣域垃圾污水處理設施相關建設內容靜態投資占比不低于20%的項目給予差異化信貸支持,主要包括∶
(一)優先保證貸款額度
開發銀行優先保證貸款規模,最高融資比例可達項目總投資的80%。
(二)給予優惠貸款利率
堅持“保本讓利”原則,同時根據項目建設內容占比給予更優惠的貸款利率,優惠幅度分三檔,優惠期不超過5年。
(三)適當延長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最長可達25年,靜態投資占比超過50%的項目貸款期限最長可達30年。以PPP模式開展的項目以PPP合作期限為準。
(四)信用結構允許多樣
根據借款人和項目具體情況,可采用保證擔保、資產抵押、預期收益或權益質押等信用結構,以及流動性支持、排他性權益、賬戶監管、動態還款等風險緩釋措施。
四、項目策劃要求
(一)整體統籌,協同推進。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聯動協同。由市(州)或縣(市、區)統籌推進,對項目進行頂層謀劃,為各單位實施具體工作指明方向。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財政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市場化主體、服務機構等多方力量共同做好項目儲備、申報、實施調度、過程監管等工作。夯實項目前期工作,結合申報要求積極完成前期工作要件,加強前期工作精細管理,一般至少應達到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階段,滿足資金申報爭取以及項目落地建設的需求,提高項目審批效率。
(二)規劃引領,明確方向。各地要精準謀劃,緊扣國家及湖北省重大戰略部署,改善城鄉人居環境、推動縣城綠色低碳建設,針對重點區域和薄弱環節,加快補齊短板。圍繞鄉村振興、生態文明建設等領域,依據“十四五”規劃,結合長江高水平保護十大攻堅提升行動,鼓勵將縣域生活垃圾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與強縣工程、流域綜合治理等有機結合。
(三)系統思維,一體謀劃。各地要以縣(市、區)為單位,綜合考慮發展需求,將區域或行業收益進行協同搭配,總體平衡。利用多重支持疊加,將單一領域的縣域生活垃圾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策劃延伸到區域統籌的綜合型項目謀劃,鼓勵與長江大保護、美麗鄉村建設、縣城城鎮化補短板強弱項、產業發展等項目或產業有機融合,將有收益的項目和公益性項目搭配組合,將存量項目與新建項目搭配組合,發揮有限經營性資源的撬動效應,拓寬項目實施渠道。
(四)完善機制,全面管理。縣域垃圾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的融資主體應為已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經營狀況和信用狀況良好,且愿意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鼓勵以縣(市、區)為單位,指定或組建專業公司統一負責項目“投、融、建、管、運”,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按規定授予長期特許經營權。制定項目實施方案時,各地可梳理存量經營性資產,統籌各方面資源,助力項目實施主體提升融資綜合能力。
(五)多措并舉,創新模式。地方政府統籌安排,為符合條件的項目爭取多元化的資金,豐富項目資金籌措渠道。鼓勵支持市場化方式運營的項目,包含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特許經營,以及環境綜合治理托管、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等模式。
五、項目申報及后續管理流程
(一)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應為已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經營狀況和信用狀況良好的市場化建設運營主體,有能力構建一定的還款現金流和信用結構,并且具有所需資質、項目投融資管理、建設運營能力,能夠實現自主經營。優先支持經濟實力強、綜合業務能力強、扎根本地從事生活垃圾污水處理的龍頭企業。
2.優先支持項目行政審批條件成熟,總投資額度較大的重點項目,資本金比例不低于項目總投資的20%。
3.項目實施后要有可靠、穩定的市場化還款來源,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
(二)項目申報
按照“應報盡報”的原則,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要主動結合當地融資需求開展項目策劃(可參照附件1中相關案例)。擬申報入庫的項目申報主體向項目所在地縣(市、區)行業主管部門提交項目申請表(見附件2)及其他證明資料,由縣級行業主管部門將轄區內項目申報材料匯總后報各市、州行業主管部門。市、州行業主管部門篩選符合條件的重點項目上報至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以下簡稱“省住建廳”),由省住建廳抄送國家開發銀行湖北省分行(以下簡稱“開發銀行”)。
(三)項目篩選及入庫管理
儲備庫:項目申請表中要素齊全的項目將被自動納入開發銀行與省住建廳共同設立的縣域生活垃圾污水處理項目儲備庫。
授信庫:對于納入儲備庫的項目,開發銀行將聯合省住建廳開展初步盡調,并協助符合要求的項目完善融資模式;具備授信條件的項目將被納入授信庫,按照“成熟一批,支持一批”的原則盡早實現授信,納入授信庫的項目應具備以下條件:
1.可研報告已定稿且取得項目立項審批;
2.實施主體已確定(若為新設主體需已正式成立);
3.若實施主體涉及政府隱性債務,新增融資事項需取得本級人民政府書面審核確認。
4.授信所需的其他相關資料。
實施庫:經開發銀行正式授信的項目自動進入實施庫。實施庫將統計項目實際建設進展及工作量,并投放貸款,同時進行匯總管理。
(四)項目融資
開發銀行按照相關規定和融資條件開展項目評審,做好綜合金融服務,對符合貸款條件的項目,在政策、產品、資金、資源等方面給予支持。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聯合工作機制
省住建廳與開發銀行建立年度會議、月度會議、日常專題溝通的工作對接機制。雙方共同牽頭、定期會商,交流政策信息和項目進展情況,共同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各市(州)、縣(市、區)行業主管部門可與開發銀行客戶處、工作組進行對接,推動金融服務下沉和項目管理窗口前移,做好銀政合作、政策宣介、項目對接、貸后管理等工作。
(二)建立項目庫動態管理機制
各市(州)、縣(市、區)行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大對各地重點縣域生活垃圾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的梳理,指定專人開展重點項目的融資申報工作,全力配合各項目申報單位做好融資對接工作。省住建廳與開發銀行對入庫項目進展情況進行跟蹤,及時掌握項目謀劃、行政審批、開工建設、融資進度、存在問題等相關信息,雙方協商推進。
(三)建立項目信息共享機制
由開發銀行定期反饋已支持項目的進展情況、融資額度和放款情況。對于政策落實、項目推進、標志性工作落地等取得重大進展、創新性強、亮點突出的工作,各市(州)、縣(市、區)要及時上報信息,由省住建廳與開發銀行及時梳理總結,共同形成專題報告聯合報送省委、省政府、開發銀行總行、住建部。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