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擬對《光大環保能源(固鎮)有限公司固鎮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做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的嚴肅性、公正性及公眾知情權,現將該項目環評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即2022年12月1日至12月7日。如有意見,請于公示期內將書面意見反饋至蚌埠市生態環境局行政審批和營商環境科。
聯系電話:0552-3114079
地址:蚌埠市蚌山區勝利路1166號
項目名稱:光大環保能源(固鎮)有限公司固鎮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建設地點:安徽省蚌埠市固鎮縣蚌埠銅陵現代產業園規劃豐和路東側
建設單位:光大環保能源(固鎮)有限公司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安徽伊爾思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項目概況:光大環保能源(固鎮)有限公司固鎮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總投資31450萬元,屬新建項目,項目總占地40389.3m2,建筑面積20425.08m2。項目建設1條400t/d機械爐排爐焚燒線+9MW抽凝式汽輪發電機組,配套1臺中溫中壓余熱鍋爐,產汽量為37t/h。工程設計日處理垃圾量400t/d,年處理垃圾量14.6萬t/a;年發電量5027.6萬度。根據設計方案,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垃圾接收、儲存和供料系統、垃圾焚燒系統、余熱發電系統、煙氣凈化系統、污水處理系統等,并配套建設廠區的給排水系統、自動化控制系統、固廢臨時儲存系統等工程。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廢氣
針對焚燒煙氣,本項目采用“3T+E”焚燒工藝,煙氣凈化采用“爐內 SCNR 脫硝+半干法噴霧反應塔+干法脫酸+活性炭噴射+袋式除塵器”的煙塵凈化工藝,處理后的煙氣經80m高的煙囪排放,并對排放口設置在線監測設施。
針對惡臭,項目卸料門采用半自動開啟門,在卸料大廳出入口設空氣幕,同時使卸料大廳保持負壓狀態,防止臭氣外逸;垃圾池上方設置帶過濾裝置的抽風口,抽氣作為焚燒爐助燃空氣;垃圾池上方設置經酸洗滌塔+微波光解+臭氧催化+堿洗塔除臭裝置,停爐檢修期間的惡臭氣體經應急除臭系統處理后經不低于15m高排氣筒排放;滲濾液處理站設負壓收集裝置,收集后的臭氣送垃圾池,后送至焚燒爐焚燒。
針對物料倉進料粉塵,項目在飛灰倉、消石灰貯倉和活性炭貯倉的頂部各設置1個倉頂除塵器,倉頂除塵器屬于布袋除塵器,含塵廢氣經倉頂除塵器除塵處理后通過倉頂排放。
項目各類廢氣經相應的治理措施處理后,項目煙氣排放能夠滿足《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2014)及其修改單中的標準限值;惡臭氣體排放能夠滿足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44-93)中的標準限值。
2、廢水
項目自建一套滲濾液處理系統,采用“預處理+調節+高效厭氧(IOC)+A/O+超濾+TUF+RO(反滲透)”處理工藝(前端預處理、生化工段設計處理能力為200m3/d;后端超濾+TUF+RO反滲透工段設計處理能力為240m3/d)。
項目廢水主要包括垃圾滲濾液、化驗廢水、沖洗廢水、循環冷卻系統排污水、鍋爐排污水、化水站排污水(濃水及反沖洗廢水)、工業用水深度處理系統排污水(濃水及反沖洗廢水)、滲濾液處理系統濃縮液、初期雨水、停爐檢修工況下除臭廢水、生活污水。其中:
垃圾滲濾液、化驗廢水、沖洗廢水、初期雨水、停爐檢修工況下除臭廢水等經廠區自建的滲濾液處理系統處理,出水滿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業用水水質》(GB/T18923-2005)敞開式循環冷卻水系統補充水標準后回用至廠區循環冷卻系統補水。滲濾液處理系統產生的濃水通過DTRO(高壓反滲透)處理,濃縮液回用于石灰制漿。
工業用水深度處理系統產生的排污水(濃水及反沖洗廢水)部分回用于撈渣機冷卻工序、爐排漏渣輸送機冷卻工序、飛灰穩定化工序、大廳及車輛沖洗、地磅及坡道沖洗、滲濾液站沖洗等工序用水,未被回用的廢水匯同化水站反沖洗廢水進入滲濾液處理系統后端 “超濾+化軟TUF+RO反滲透”工序,處理后再進入循環冷卻系統回用,不外排。
化水站濃水及鍋爐排污水等經鍋爐排污降溫池收集后直接回用于循環冷卻水系統。
循環冷卻水系統排污水部分用于石灰制漿,部分進入工業用水深度處理系統,處理后用于化水站補水及循環冷卻水系統補水。
項目生產廢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經廠區隔油池、化糞池處理后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2中三級標準及蚌埠銅陵現代產業園接管標準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網納入蚌埠銅陵現代產業園污水處理廠,經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排入北淝河后匯入淮河,對地表水環境影響較小。
3、噪聲
項目主要噪聲源主要為發電機組、余熱鍋爐系統、垃圾吊車、風機、各類泵及其它配套設施等。在滿足工藝生產條件前提下,盡可能選用低噪聲設備;各種泵類等設置單獨基礎,并加設減振墊,以防止振動產生噪聲。本項目產噪設備通過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對各向廠界影響較小,各廠界晝、夜間噪聲貢獻值可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要求。
4、固體廢物
擬建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有焚燒爐爐渣、飛灰、布袋除塵器更換下來布袋、廢膜組件、廢礦物油、廢油桶、污泥、生活垃圾等。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物質發電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工作的通知》(環發[2008]82號),焚燒爐渣為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可直接填埋或作建材利用。項目于主車間內建設1座渣池,容積約648m3,爐渣經渣池暫存后定期資源外售。
根據《危險廢物名錄(2021)版》:飛灰屬于危險廢物,在滿足《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要求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置過程不按危險廢物管理。項目于車間內設置1座容積為150m3的飛灰倉、1間145m3的飛灰暫存間。飛灰經飛灰倉暫存后,在車間內經穩定化處理,穩定化產物送至飛灰暫存間內暫存,穩定化后產物產生總量約5343.6t/a。經檢測滿足《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6.3條要求后送固鎮縣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理。
污水處理站運行產生的污泥經收集后送焚燒爐焚燒處理。
煙氣凈化系統產生的廢布袋、廢水處理更換的廢膜組件、設備維護過程中產生的廢礦物油、廢油桶等均屬于危險廢物,經廠區危險廢物暫存間規范暫存后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生活垃圾經垃圾桶收集后進入廠區焚燒爐焚燒處置。
項目采取的固廢處理、處置措施是可行的。但固體廢物在廠內暫時存放期間應加強管理,在清運過程中,應做好密閉措施,防止固廢散發出臭味或拋灑遺漏而導致污染擴散,對沿途環境造成影響。
5、環境風險
項目屬于環境風險導則中的危險工藝。項目存在環境風險隱患,其較大的環境風險物質包括柴油、透平油、垃圾滲濾液、氨水等,項目風險單元包括柴油庫、氨水儲罐、滲濾液收集處理系統等。
項目最大可信事故為儲罐區氨水泄露。項目建設事故應急池(700m3)1座、氨水儲罐區設置圍堰(7.8m×7.8m×1.1m)、柴油儲罐區設置防火堤(10.2m×4.8m×3.658m)、雨水管網設置截斷閥、自動控制系統(PCL)、自動監控設備、消防系統等,并制定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建設單位應加強風險管理,在項目建設過程中認真落實各種風險防范措施,通過相應的技術手段降低風險發生概率,并在風險事故發生后,及時采取風險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將事故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圍內。
綜上,只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和應急對策,本項目的安全隱患可以控制,其風險水平可以接受。
公眾參與情況
我局受理該項目環評文件后,在蚌埠市生態環境局網站進行了環境影響報告書和公眾參與說明公示,公示期間未收到反饋信息。
聽證權利告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公示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該項目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逾期不提交聽證申請的,視為放棄聽證權利。或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到本機關進行陳述、申辯。逾期不到的,視為放棄陳述、申辯權。
相關部門意見
蚌埠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備案,項目編碼:2208-340300-04-01-69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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