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31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實施一周年到來之際,最高法發布12件濕地生態保護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加強濕地保護法治宣傳,凝聚全社會珍愛濕地、保護濕地共識,展示人民法院濕地生態保護成效。
2022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是我國生態文明法治建設的一項重要成果,為濕地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最高法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人民法院始終認真貫徹落實濕地保護法,依法妥善審理涉及濕地的環境污染防治、生態保護修復、資源開發利用等各類環境資源案件。
本次發布的12件濕地生態保護典型案例包括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訴訟等不同訴訟類型;涉及珍貴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保護、外來入侵物種防控、大江大河和重點湖河濕地灘涂保護等多方面內容;保護范圍涉及黑龍江興凱湖濕地、江蘇鹽城沿海灘涂濕地、福建泉州灣河口濕地等重要的濕地保護區。
這12件濕地生態保護典型案例的依法妥善審理,充分展現了人民法院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依法守住濕地生態安全邊界的不懈努力,對進一步加強濕地司法保護具有示范引領作用。 (新華網 記者齊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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