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關于農安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爐渣綜合利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進行審查。為保證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審查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天。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2天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聯系電話:0431-83360533(環評科)
通訊地址:農安縣政務大廳
項目名稱:關于農安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爐渣綜合利用項目
建設地點:農安縣農安鎮太平嶺村五社
建設單位:長春邦民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項目概況:本項目建設地點位于農安縣農安鎮太平嶺村五社,占地面積11408平方米,總投資3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2.5萬元。本項目建設一條爐渣處理生產線及相關配套工程,利用農安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生活垃圾焚燒爐渣等原料生產爐渣集料,項目建成后年回收處理農安縣焚燒發電廠爐渣15萬噸,年產爐渣集料13.5萬噸。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項目生產廢水經沉淀處理后回用于生產,生活污水全部排入防滲旱廁中,定期清抽外運作農家肥,不外排。
2、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粉塵、破碎、篩分等工序分別經集氣裝置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塵器處理,處理后經15m高煙囪排放。廢氣排放濃度必須滿足《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中排放限值要求。
本項目原料堆放和物料輸送過程中產生的粉塵通過采取廠區地面硬化、封閉儲存、封閉運輸、定時灑水等措施可有效降低無組織排放粉塵(揚塵)對區域大氣環境的影響,可使廠界處顆粒物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一1996)中無組織排放相關標準限值要求。
3、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本項目噪聲經加減震墊、消聲器、建筑隔聲等措施后,廠界噪聲必須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1類標準要求。
4、嚴格落實固體廢物處理處置措施。本項目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等相關標準要求建設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所,大顆粒碎石運至建筑垃圾堆放場;未燃盡物質集中收集后回農安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廢金屬、泥餅、布袋回收粉塵全部外售綜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