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近年的試點探索,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迎來新規。
日前,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印發《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項目實施導則(試行)》,提出要積極穩妥、規范有序推進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創新。
EOD模式,是通過產業鏈延伸、組合開發、聯合經營等方式,推動公益性較強的生態環境治理與收益較好的關聯產業有效融合、增值反哺、統籌推進、市場化運作、一體化實施、可持續運營,以生態環境治理提升關聯產業經營收益,以產業增值收益反哺生態環境治理投入,實現生態環境治理外部經濟性內部化的創新性項目組織實施方式。
2021年4月和2022年4月生態環境部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開發銀行實施了兩批94個EOD試點項目。
在此期間,生態環境部印發了《生態環保金融支持項目管理規程》,建成國家生態環保金融支持項目管理系統,發布《生態環保金融支持項目儲備庫入庫指南(試行)》,與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國家綠色發展基金等10家金融機構建立合作關系,推進金融資金精準投入。
根據生態環境部披露的數據,截至2023年9月底,已指導205個EOD項目入庫并向金融機構推送,總投資9213億元,融資需求6439億元。目前已有77個項目獲得金融機構支持,授信1890億元,發放貸款532億元。
國家層面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工作機制,各地也結合實際開展了政策創新。安徽、福建、江蘇、山東、浙江、湖北、廣西等省份相繼開展省級EOD試點。江蘇省對EOD項目優先提供“環保貸”“環保擔”支持,省財政給予資金獎勵。廣西開發“桂惠貸—生態貸”,貼息比例為3%,貼息1年,最高可貼息500萬元。安徽、福建等省份對EOD項目予以綠色金融傾斜支持,優先給予要素保障。
此外,多個省級生態環境部門積極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項目融資。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與金融機構密切合作,助力綠色發展的良好氛圍已初步形成。
EOD模式被認為是利用市場化手段推進生態環境保護、探索健全資源環境要素市場化配置體系、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模式創新,正在成為生態環境促進穩增長、服務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手段。
生態環境部科技與財務司副司長逯元堂表示,生態環境治理屬于公益性事業,投入主要來源于政府財政資金,面臨著總體投入不足、投融資渠道不暢、自我造血功能不足、可持續發展能力有待提高等問題。EOD模式將生態環境治理作為產業開發項目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治理成效為產業開發帶來增量收益,并依靠產業收益反哺生態環境治理投入,有效緩解了政府投入壓力,并有利于企業(社會資本)和金融機構參與項目投入,在不依靠政府投入的情況下實現區域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和社會經濟高質量發展,有效破解了生態環境治理融資難的瓶頸。
山東日照水庫流域生態保護與產業發展(EOD)項目是一個較為典型的例證。日照水庫是當地市民生活用水主要水源地,由于流域農業面源污染、上游來水影響,造成水庫水生態系統功能受損,水質不能實現穩定達標。2021年探索EOD模式,項目實施了入庫河流濕地修復工程,提升了水體自身凈化功能。實施入庫河口垃圾攔截裝置建設項目以及環湖綠島和隔離欄建設工程,強化水源地保護和水源涵養。該項目通過打造生態農業、漁業、旅游等特色生態產業區,以特色產業增值收益反哺生態環境治理,實現項目層面自平衡,預計減少政府投入近5億元。
逯元堂提到,EOD模式具有明確的特征標準和嚴格的適用條件:一是生態為基,提質增效。識別實施緊迫性強、生態環境效益高的公益性生態環境問題,并確保項目實施后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并持續向好。二是深度融合,互為條件。生態環境治理與產業開發之間須密切關聯,深度融合。生態環境改善能夠有效提升關聯產業開發品質和價值,兩者相互促進、互為條件、彼此受益。三是增值反哺,項目平衡。EOD項目通過關聯產業增值收益平衡生態環境治理投入,在項目層面實現產業發展增值反哺生態環境治理,不依靠政府資金投入即可達到項目資金自平衡。四是市場運作,一體實施。按照“誰保護、誰受益”和“自主決策、自負盈虧”的原則,生態環境治理與關聯產業開發作為整體項目由一個經營主體一體化實施,投資和收益主體一致。
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推進EOD項目應當注意確保生態環境精準施治。EOD項目要選擇對實現生態環境保護目標支撐作用大、實施必要性強、工作基礎好、生態環境效益顯著的公益性生態環境治理內容。強化關聯產業增值反哺與項目平衡。生態環境治理應與關聯產業內容深度融合,空間鄰近或形成上下游產業鏈關系,互為條件,作為整體項目統籌實施。(經濟日報 記者 曹紅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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