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力網訊 2021年,大用戶管理處根據內發改價費字(2021)126號《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規范蒙西電網各類電力用戶電價格政策的通知》文件,在執行文件“自備機組因故障或計劃檢修造成整臺機組停運的,停運期間基本電價按實際最大需量和對應時間計費,其它時間段按原計費方式收取”時,因營銷采控系統中日最大需量不能存儲,或表計不支持日采集需量值的條件,需要每日抄表,到結算日時篩選階段最大值計費,大量的手工抄表篩選最大值容易出現主觀、客觀的差錯。為此,大用戶管理處制定了《大用戶管理處日抄表記錄 》要求營業班必須一人抄表、篩選最大值,一人同步進行審核,技術室月底抽查每日抄表不小于3次。
針對敏感的工作點,細化目標責任制,對工作制度的明確覆蓋,工作程序的明確規定,工作時限、標準、質量的明確約定,使風險點崗位有責任、各項工作層層分解,實現從單位、班組到個人,都權責清晰、責任明確。通過強化制度、制度公開,用制度管人、用標準化規范行為,做到有人監督、有據可查,減少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防微杜漸,禁于未然差錯和廉政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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