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經開區發布《關于促進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氫能重大項目將給予最高3000萬元獎勵
近日,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發布《關于促進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提出到2025年,北京經開區將在氫能領域形成一批關鍵技術突破、建設一批高水平科技創新載體、推動一批重大創新成果產業化、推廣一批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引進一批高質量產業項目落地。對近3年開工的、符合相關條件的氫能產業重大項目,北京經開區將給予最高3000萬元的獎勵。
北京經開區相關負責人表示,針對經開區氫能產業布局有待開拓、技術裝備存在瓶頸、示范場景有待建設、基礎設施有待完善等現階段發展存在的核心問題,基于經開區產業基礎和發展定位,《若干措施》的制定主要考慮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側重創新和技術突破,積極推動液氫儲運、固態儲供氫、新型儲能、氫燃料發動機、燃料電池系統關鍵零部件等關鍵前沿技術創新研發,引導氫能與燃料電池全產業鏈技術進步與產業規模化發展。
二是聚焦全產業鏈發展,針對氫能產業發展初期重大項目少、企業實力弱、市場規模小、高端人才缺乏等難點,為不同類型的氫能企業提供相應支持。
三是突出多場景應用示范,在關注燃料電池汽車示范的同時,支持將燃料電池汽車和自動駕駛相結合,探索商用車低碳轉型新路徑,支持企業利用經開區物流場景豐富、標準廠房集聚的優勢,拓寬氫能在交通、發電等領域的應用場景,開展燃料電池叉車、燃料電池無人機、分布式發電、“氫能園區”“零碳園區”等多元氫能示范應用。
《若干措施》提出,創新生態營造。支持企業申請重大專項。鼓勵企業面向氫能領域重大戰略任務申請國家、北京市重大專項,形成具有核心競爭優勢的技術成果。支持創新載體建設。對氫能及燃料電池汽車領域新引進或新獲批國家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等資質的一次性給予1000萬元資金支持。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氫能領域研發費用較上年度增長超過年度目標值的大中型重點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按照高出部分的20%給予支持,支持金額最高為300萬元。
《若干措施》提出,培育產業集群。支持企業集聚發展。對租賃辦公、研發、生產類用房且自用的氫能重點企業,按照不高于所支付年租金的50%給予補貼,補貼單價不超過1.5元/天/平方米。支持科創資金投資。擇優遴選在氫能領域突破關鍵技術、研發先進產品、創新商業模式的企業,對符合科技創新專項資金支持條件的,給予企業股權投資支持,鼓勵創始團隊優先回購,促進企業高質量發展。
同時,《若干措施》強調,要推廣示范應用。支持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鼓勵貨運、客運等領域企業采購燃料電池汽車參與示范,對企業在京津冀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城市群示范期內購買燃料電池汽車,且納入北京市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項目的,在示范期第一年度至第四年度,分別按照國家獎勵資金的40%、30%、20%、10%給予資金支持。
支持加氫站建設。鼓勵圍繞氫能示范場景建設與階段性發展目標相適應的加氫站,優先支持區域內加油站以油氫合建方式進行改造。
支持氫能在交通領域拓展應用。鼓勵企業利用經開區產業生態多樣、物流場景豐富等優勢,開展氫能在燃料電池叉車、無人機、軌道車輛等交通領域的拓展應用。對通過國家、北京市相關部門審核批準并獲得補助資金的項目,給予一定比例配套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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