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陜西兩省份相繼提出,對安裝使用ETC設備的氫能車輛,在省轄范圍內全額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費,以支持氫能車輛大規模推廣使用。
吉林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印發的《關于對氫能車輛行駛吉林省高速公路實施優惠的通知》中提出,安裝ETC套裝設備的吉林省籍氫能車輛,在吉林省各高速公路收費站間點對點免費通行,相應的高速公路通行費由省財政統一支付。該政策將從今年9月1日0時持續至2026年8月31日24時。
記者從第二屆西部氫能博覽會上獲悉,陜西省將從今年9月1日起,對安裝使用ETC設備的氫能車輛,在省內全額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費。該政策到2027年9月1日結束,為期3年。同時,陜西省提出,自2024年9月1日起,對本省在高速公路上建設的日加氫能力500公斤以上的固定式加氫站,按建設實際投資(不含土地成本)的30%對加氫站投資主體進行補貼,單站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該政策持續至2027年9月1日。
據悉,陜西還將加快打造“榆林—延安—西安”“西安—渭南—韓城”兩條城際氫能廊道,在符合安全規范要求的前提下,支持利用現有土地改(擴)建加氫站,高速公路服務區附屬加氫站用地參照高速公路服務區附屬加氣站建設用地模式實施,至2025年在京昆高速公路、包茂高速公路沿線完成富平、三原、甘泉、橫山、榆林南共5座高速公路服務區加氫綜合能源站建設。(中國交通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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