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發布關于《內蒙古自治區能源科技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
實施重大科技攻堅任務
推動氫能關鍵裝備自主可控、制取效率高和長距離大規模安全儲運方向科技突圍。大力支持企業申報國家和自治區科技重大示范應用項目,開展燃料電池、水電解槽、氫氣壓縮機、中低壓純氫與摻氫燃氣管道輸送、摻氫天然氣內燃機、加氫站用加壓加注等技術攻關,建設氫能裝備實證驗證基地和應用示范工程。系統推進關鍵產品和重大技術攻關、中試轉化、工程化應用。
建立重大示范項目培育機制。建立能源科技創新培育項目庫,項目庫采用常年推薦、分批入庫、定期發布、動態調整的方式管理。對自治區確定的儲能、氫能、新型電力系統、煤炭綠色開發和高效靈活發電等重點方向的入庫項目,給予重點支持,幫助項目實施和進行相關成果轉化,支持項目成果申報國家、自治區的獎項,進行宣傳推廣和典型經驗交流。
培育壯大科技創新平臺
推動建設能源戰略科技力量。支持能源企業、高校、科研院所與國家戰略科技力量深化合作,成立創新聯合體,聚焦新型能源體系、新型電力系統、新型儲能、氫能等前沿領域,開展重大技術攻關,以合資合作的方式推動重大成果轉化落地。支持能源企業與自治區重大創新平臺深化合作,圍繞各自優勢領域集聚國內外優勢創新資源,開展重大科技攻關和裝備系統研發。
營造良好科技創新環境
推進品牌建設。支持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加強創新產品應用示范,建立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競爭力較強的品牌產品。對標一流,以壯大風光氫儲產業集群,建設國家級新能源裝備制造基地,形成具有廣泛影響力的品牌集聚地。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
評論